第142章 审判(1)(1/1)

张献忠在四川大开杀戒,是明末清初一桩著名的血案。虽然解放后也有人说这是正义的革命行为,但大多数历史学家并不苟同。

对于张献忠屠蜀,三百六十多年来,人们一直争论不休,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即张献忠为什么屠蜀?他在四川到底杀了多少人?

张献忠为什么杀人

对于这个问题,我翻阅大量史料,发现至少有五种答案:

第一,性情说。

很多史书上说,张献忠残忍好杀,喜怒无常,“嗜杀出于天性”,“恒醉柔而醒暴,一日不流血盈前,即悒悒不乐。”

外国传教士写的《圣教入川记》更是说他“有神经病,残害生灵”。

其实单纯从个人品格与性情上分析,是很难从深层次真正弄清张献忠的杀人动机的。这就如同问,张献忠为什么杀人?答:因为他喜欢杀人。这是很难以理服人的。

第二,报复说。

据彭遵泗《蜀碧》记载:张献忠少年时,随父亲到内江(属成都府)贩枣,将驴子拴在一户乡绅的牌坊前,驴子的粪便玷污了牌坊前的石柱。乡绅的仆人看见了,冲过来就是一阵怒骂,并拿起鞭子毒打张献忠的父亲,命令他用手把粪便捧到别处去。张献忠站在一旁,敢怒不敢言。临走时他发下毒誓:

“我一旦得志再来四川,一定要杀尽你们这些恶人,方能消除我心头之恨!”

还有种离奇的说法是:张献忠带兵入蜀时,在四川与湖广交界处扎营。第二天,他在两省交界的地方大便,先在四川境内扯过一把野草擦腚,正好抓着活麻,手和臀部都被刺得生疼。他又伸手到湖北境内扯草,可草并不扎人。张献忠就问本地人,为什么四川的草刺人,回答说这草叫活麻,又名蝎子草。张献忠不禁火冒三丈,怒气冲冲的说:“四川人恶毒,连草都这么可恶,我就从这里杀起!”

其实,以上这些故事都经不住推敲,它是把严肃复杂的历史问题简单化了。倒是清朝初年计六奇的《明季南略》等史籍的记述也许更能接近历史的事实和真相。

《明季南略》中说:张献忠的恐怖统治激起四川人民的激烈反抗,“远近州县无不起义兵杀贼,献忠乃大肆屠戮,稍有犯者即全邑尽屠”。

彭遵泗在《蜀碧》的序言中也说:“献逆称帝,蜀人不与,诛斩所置守令,蓄然号怒,积而成凶。”

确实,从大西国大顺二年(1645)开始,形势的发展对张献忠越来越不利,四川各地军民的反抗此起彼伏,“执伪官投之水火,或生磔于庭”,“献忠所选府州县官有到任两三日即被杀害,甚至有一县三四月内连杀十数县官者”,这才招致了张献忠的疯狂报复:“献忠忿恨,命将分剿”。

第三,能力说。

很多人都奇怪,张献忠千辛万苦占据了四川,建国称帝,就应该东边扼守瞿塘峡,北边严守剑阁道,收买人心,休养士卒,处心积虑成就一番霸业,可他却举起屠刀,大肆杀害儒士,百姓,部属和士兵,这到底是因为什么?

其实这是个素质能力问题。

张献忠根本不懂得“马上得天下,却不能马上治天下”的道理。建国两年来,毫无安邦定国,恢复生产的举措,只是一味的高压和恫吓,官绅人人自危,百姓惴惴不服,因此“据城邑,保村落,驻山谷,拒险塞者,不可胜数”。

各地官民的反抗,反过来又加深了张献忠的恼怒和仇恨,下一轮镇压就来得更加残酷暴虐,而变本加厉的屠杀,必然刺激四川官民更激烈的反抗,张献忠就这样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的怪圈中而不能自拔。

《蜀难纪实》的作者杨鸿基说,张献忠不从自身找原因,反而认定蜀人刁蛮,难以感化,“惟欲以杀戮为威,而剿洗之兵四出矣”。

张献忠企图通过屠杀来使四川安定,以暴制暴,其实是犯了一个战略性的错误。这种只知道用杀戮和剿洗示威,去平息人民反抗的办法,恰恰暴露出张献忠的“无帝王之器,无绥靖之能”。

“无帝王之器,无绥靖之能”,杨鸿基先生的评价可谓一语中的,确乎抓住了大顺皇帝张献忠的根本弱点。

张献忠,不是一个具备雄才大略的人物,他缺乏处理错综复杂局势的能力。他的素质和能力,决定了他只是一个旧世界的破坏者,而不是一个新世界的建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