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1/1)

她赶紧打电话给122,结果拖车倒是的迅速,直接把她的车拖走了。可她呢,只得站在路边等车。

黎夕看了一眼手上的表,才发现忙忙碌碌这么久,而距离例会开始只剩下半个小时了。

今天,比往常特殊一些。是例会,也是工程总监的退休仪式。老总监好比是黎夕的半个师父,要是迟到了,未免太过失礼。想到这里,黎夕不禁生了些遗憾。

不过幸好,车子没坏在渺无人烟的地方。否则,她一定会迟到。而现在,她还能勉强祈祷,是否有好心人能载她一程了。

黎夕打量了周遭的环境,方才了然。原来,车居然是坏在了路途中央。

这条通往公司的路,她走过无数遍。以前刚开始工作的时候,买不起车,她就一直骑自行车上下班。后来升职,加薪,顺理成章地买了车。

道路两旁,大树参天。日光顺着树叶的缝隙,打落在沥青地面上,形成了斑驳的树影。黎夕等了很久,都没有等到任何车辆的出现,甚至连人影都太过稀少。

她皱了皱眉,一脸无奈地往树荫深处看去。只是一瞬间,她的眼神就从慵懒,霎时变为惊诧。

中心闹市区,寸土寸金的地盘。竟然有人在这里盖起了别墅!黎夕不禁有些鄙夷,作为一个建筑部门的业务主管,她对地皮的估价十分敏锐。

z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地皮的价值绝对不会少于十个亿。想必,住在这里的也是非富即贵。

她又看了一遍手表,距离例会开始,仅剩下十余分钟了。想必,她也不可能来得及了。她有些无奈地,打算徒步去上班了。

只是,还未等她跨出第一步。一声浩亮的车鸣声,就打破了所有的宁静。黎夕第一次体会到了“作鸟兽散”的含义。

树林阴翳中的鸟雀,都被一声车鸣所惊醒。拍打着双翼,从枝头中涌出,奋力地扑向天空。有树叶稀稀落落地掉下,散落在黎夕的脚下,宛若落叶缤纷。

一辆银灰色的保时捷卡宴,就那样不动声色地停在了黎夕的身侧。

黎夕带着惊喜的笑意,望向那辆车。等了这么久,终于算是等到了一辆车。想必,也不会迟到了吧。

沉黑色的车窗,将车外的世界与车内的世界分隔开来。黎夕看不清车内的任何事物,于是,她只得贸贸然上前。

“先生……”黎夕轻轻扣了扣车窗,想问问车主是否介意,载她一程。

车窗徐徐降下,深邃的侧脸,无声无息地曝露在黎夕的眼眸里。瞳仁里倒影出江聿琛的影子,像是点点波纹,在水光中泛滥开来。

黎夕还没来得及收回笑容,就怔在了原地:“怎么会是你……”

江聿琛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是声线淡淡的,带着些初醒的慵懒,像是一杯白开水:“上车。”

黎夕本是靠着车窗的,却在看见江聿琛的那一刻,如同一只刺猬一样,变得警醒。

她直起身子,朝路旁走去,就好像从没有遇到过江聿琛一样。

一头海藻般蜷曲的长发,随着风动撩动起缱绻的弧度。一身黑色的职业装束,不掺杂任何色彩,干练的纯粹。

江聿琛倏然想起,他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她只是一个稚弱的洋娃娃。而现在,她都快能独当一面了。至于那个,他缺失的八年,他会用时间,好好弥补。

江聿琛并不急,一路静默地跟着她。就好像能陪着她,这样走过一生。她走的慢,他就跟的慢。她走的快,他就跟的快。

黎夕偏走进一旁的鹅卵石小道,妄图避开江聿琛的跟随。可惜,她刚准备走上小道,脚上的高跟鞋就毫不留情地,给了她一个下马威。

整个人就那样毫无预警地跌倒在地上,透色的丝袜,瞬间裂开了巨大的口子。膝盖上俨然已经磨破了皮,还带着些血淋淋的鲜红。

江聿琛见状,立刻打开车门,快步走向黎夕。

逆光中,黎夕看见江聿琛火急火燎地奔向她,丝毫没有昔日的优雅沉敛可言。他向她伸出手,炽烈的光线刺入她的眼睛,几乎有些晕眩。

似乎,她所有的不堪,所有的狼狈,都是败江聿琛所赐。

她狠戾地拍开江聿琛的手,声音冷冷的:“江聿琛,你还嫌你害我不够多吗?”

一瞬间,她萌生了些歇斯底里的愤怒,嗓音中满是不甘:“你是天之骄子,市长的儿子,而我只是一个毒贩的女儿。江聿琛,我已经够卑微的了,你何必再这样打压我?”

江聿琛无言,只是猛地将黎夕从地面上拽起。

黎夕被他拉起后,反而狠狠地拍开了他的手,又往反方向走去。膝盖磨破的一处,血滴顺着小腿曲线,蜿蜒而下,江聿琛看的惊心。

“江黎夕,上车!”

只有黎夕,才能把江聿琛那样沉稳内敛的人,弄的气极败坏。

不顾黎夕的挣扎,江聿琛反握住她的臂膀,将她扔进了车厢。霸道,却又不失温柔。

黎夕不敢再与江聿琛抗争,毕竟,江聿琛一旦被激怒,魔鬼的本性就会暴露无遗。她不敢冒这个险,她宁可唯唯诺诺着。

发动机轰鸣,黎夕不知道江聿琛是用了多快的速度,才将她送到了医院。

其实,擦伤不过是小事。在黎夕活过的二十六个年头里,这样的伤,不算少。不过每次,被江聿琛遇到的时候,总会小题大做。

就比如,黎夕刚进大学的那一年。

那时候,她暗恋着许豫旬,基本每天傍晚都会等在篮球场,看许豫旬打篮球。而许豫旬在校队里,也是数一数二的篮球尖子,迷恋他的女生不少,也不缺黎夕一个。

某天,黎夕照常等在篮球场。只是这一次,与许豫旬一同来的,却多了一个江聿琛。

江聿琛从不碰篮球,黎夕是知道的。那时,卢卿总爱奉承他说:“艺术家的手,是不会用来碰篮球,这么邋遢的东西的。”

而那天,黎夕看见他,也着实惊讶了一阵。不过也就是一阵,她就装作,跟江聿琛完全不认识的样子,安静地看着许豫旬打球。

比分63:64,许豫旬63,江聿琛64。所有支持许豫旬的女生,也临阵倒戈向了江聿琛。

决胜的那一秒,人群里开始躁动开来。江聿琛只差最后一篮,就能稳赢许豫旬。不过,往往所有的结束,都是源于只差二字。

人流涌动,黎夕被挤倒在了地上。不过瞬间,手臂上就沁出血来。而江聿琛,就像是条件反射一样,扔掉了篮球,跑到了黎夕面前。

动作连贯一气呵成,抱着黎夕,跑去了校医室。

**

江聿琛绕到副驾驶座,打开车门,伸出手臂打横抱起她。

黎夕没有挣扎,乖顺地躺在江聿琛的怀里,像是一只温和的猫咪。只有脸上颇含深意的笑容,兆示着她,并不像是服从。

眼角的余光微微一瞥,角落的草丛里,有人举着单反疯狂地按着快门。豪门显贵,总会被一群记者趋之如骛,妄图探究其中的阴晦。他们把这种人,叫做狗仔。

黎夕掠过一眼,蓦然弯起唇角,配合似的勾住江聿琛的脖子。

江聿琛浑身一震,脚步也不禁顿了下来。一丝不苟的法式衬衫,被黎夕的动作,掀起了不规则的褶皱。

她佯装不经意地,贴近了江聿琛的耳廓。柔媚的嗓音,婉转地传进江聿琛的耳朵里,直抵心房:“江聿琛,你说……明天的财经版的头条,会是什么呢?”

她故意顿了顿,冷漠的声线,极尽嘲讽之意:“维辰集团继承人江聿琛,与养妹江黎夕乱.伦。这个标题,怎么样?”

话音刚落,黎夕就毫不犹豫地,贴上了江聿琛的唇瓣。唇瓣相附,黎夕得意地笑了,她几乎能听见草丛里的快门声,咔嚓咔嚓地,跃动地欢快。

不过片刻,黎夕就厌恶似的退开了他的唇瓣。正想跳下江聿琛的怀抱,却被他牢牢地禁锢住。

清绝的声音,无比轻蔑:“既然想演,为何不演的逼真些。”

江聿琛把她按在车门上,抽出一手,箍住她的脑袋。清冷地勾了勾唇角,极尽缠绵地吻上去。

黎夕死命地挣扎着,无奈男女之间的力气悬殊,她终究斗争不过他。

他的唇舌,霸道地侵入她的齿缝,留连过她的每一寸领土。齿间伴随着轻咬,化成春水一般的温煦。舌尖灵活,巧妙地勾住她的,柔情满溢。

许久后,他才意犹未尽地放开了她。深邃的眼眸里,掠过一丝夺目的光耀:“江黎夕,你认为……凭我江聿琛的能力,不够只手遮天?所以,要用这么低劣的手段来试探我?”

“你!”黎夕气极,原来他早就发现了,还这样耍她。

“至于明天财经版的头条,你不用操心。”

chapter 5

第二天,黎夕拿着那一本《今日财经》,气不打一处来。

封面上的人西装革履,配以纯白的法式衬衫,气度不凡。一双深邃的眼眸,摄人心魄,配合着微抿的薄唇,无处不展露着成功人士的气度。

手指蜷曲使力,财经周刊的封面褶起了难看的弧度。此时的黎夕,恨不得撕了它。

江聿琛,确实厉害。

江霖的养女,与江霖的亲子不.伦,无疑是个重磅炸弹。至于江聿琛,如何买通那些无处不在的狗仔,她无从而知。

周日的阳光,尤为炙热。光线透过暗灰色的窗帘,直直射进客厅。顿时,这个两室一厅的公寓,显得格外亮堂。

黎夕掀开窗帘,慵懒地躺在沙发上,打开了那本《今日财经》。

她不禁鄙夷了片刻,江聿琛永远都是那个表情,表面看似波澜不惊,暗地里波云诡谲。

翻开杂志的封面,是江聿琛左手袖口处的一个特写。宣白的法式衬衫,辅以一枚沉黑的袖扣,低调而又奢华。一个英文字母“l”,镶嵌在纯粹的黑色之中。

黎夕喜爱法式衬衫,不过是源于她的父亲。她的母亲是个小提琴手,她喜欢穿法式衬衫的男人。于是乎,她的父亲就为她,一直将法式衬衫,穿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

那时候,她还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一个毒贩。只是因为父亲太不常在家,所以黎夕总是贪恋父亲的味道。而她的父亲,永远是一身干净的法式衬衫,纯粹皎洁。

记忆里,她的父亲是温文尔雅的男子,时常会将她放在膝盖上,逗弄着她:“小黎夕,你知道,爸爸妈妈为什么要给你取名叫黎夕吗?”

“不知道。”

父亲刮了刮她软嫩的鼻梁:“黎夕黎夕,黎明朝夕,爸爸妈妈希望黎夕,一辈子生活在光明灿烂下。”

那时的黎夕,还会张着一口刚长齐的牙齿,笑的甘甜。

只是,在父亲被枪毙之后,母亲跳楼自杀之后,黎夕才知道。

黎夕,永远都得不到黎明、朝夕。

挥去脑中的念想,黎夕翻开那本周刊,径自看了起来。

维辰集团继承人荣耀归国,本来应该是举市沸腾的大事。只是,由于江聿琛患有自闭症。因此,从不接受采访。今日,江聿琛出现在封面上,委实让黎夕摸不着头脑。

黎夕大致翻阅了一下,整本周刊,几乎一半都在介绍江聿琛,以及维辰集团。只有寥寥几语,才回到了专访的主题。

大多数的问题,都被江聿琛以“嗯”、“是”之类的单音节字符所掠过。

片刻后,黎夕把视线停留在了,左下角的最后一个问题上。

——江聿琛先生,听闻,您曾经获得过意大利帕格尼尼小提琴金奖。请问后来,您为何会放弃小提琴,而转投金融行业了呢?

——左手废了。

鲜少的四个字回答,轻描淡写而过。至于江聿琛当年,为何会放弃小提琴,她也不知道。

在那件事发生之后,黎夕就再也没去关注过,江聿琛的任何境况。至于他在国外,是生是死,她也不知道。

因为,她多么希望,他是死了。

或许,他这只废掉的左手,就是对他当年的惩罚。只是,这点惩罚,黎夕不够满足。

手机的震动嗡嗡作响,黎夕望了一眼屏幕上的号码,不像是广告推销。反倒是那一串数字,陌生而又熟悉。

黎夕犹豫着接起了电话,从沙发中站了起来,“喂”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