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1/1)

“啊——”舒景乾显然受不了这一惊一吓,喊了一声,急忙抱住了临溪,然后瑟瑟发抖。

“别急。”本王安慰道:“他一身皮肉伤,估计是引起了炎症,加上喝了那等邪物,气血上涌,情绪波动,这才晕过去的,不会有大碍。”

舒景乾只是哭,哭得肝肠寸断,死死地抱着临溪不撒手,喃喃道:“我求你,别这样,你不是很强的吗?”

姚书云脱下了外衣,搭在了临溪的尾巴上,然后一跃上了马,道:“这样吧,你先护送他们两个回酒坊,我即刻回客栈,把事情禀明圣上。此地还有许多人等着我们解救,耽误不得。”

“好。”本王顺手脱下了自己的外衣,罩在了临溪的头上,然后抱着他上了马,跟舒景乾道:“先回去,给他疗伤要紧。”

“嗯。”舒景乾好容易从悲恸中回过神来,跟着上了马,与我一前一后,出了云州城,直奔酒泉坊。

下了马,本王将临溪抱起来,直接送进了卧房,舒景乾拦下了好事的丫鬟们,道:“你们,赶紧去抓几服清炎去火的药来,顺便跟大夫要两瓶外伤药。”

“是。”几个小丫鬟答应着,赶紧去了。

本王掀开衣裳,看向了遍体鳞伤的鲛人,要说这一身伤口慢慢就能愈合,可这一双眼睛……

舒景乾蓦地又哭了起来,极为痛心地摸着临溪的脸,道:“我就知道,以他的脾气,怎么可能甘心受人驱使,为人落泪结珠呢,这双眼睛,想必是他自己戳瞎的。”

他说着,突然看向了本王,脸上有些疯狂,“王爷,我虽不知道你究竟是什么人,但我知道你有通天的本事。既然你能把我的味觉拿走,转为己用,那是不是同样的,也能把我的眼睛拿走,转给临溪呢?”

本王摇摇头,“我做不到,不是我的东西,我想拿也拿不了。”

“不,王爷,我求你好不好,你帮我想想法子。”他跪了下来,曾经的傲气全然不在,死死地抓着我的袍子,道:“我求求你。“本王犹豫了一下,问道:“你把眼睛给了他,你怎么办?”

他摇摇头,“没关系啊,我是天泉坊的少当家,就算我瞎了,舌头失去味觉了,从今之后不能再酿酒了,可我家底丰厚,总不至于饿死。可临溪不一样,他全身的道行都毁了,要是眼再瞎了,将来拿什么自保呢。”

本王皱了皱眉。

这两个人,当真是孽缘。

一个不惜取出鲛珠来救爱人的性命,一个又不惜豁出双目,来给对方光明。

本王虽不是个善人,可毕竟和舒景乾相识一场,彼此又很投缘,真心不愿意看到他二人落得这样一个下场。

此事我办不到,怕还得找仙僚帮忙。

只是该找谁呢?

近水楼台,本王先找了地母元君,向她求救。可她的意思是,自己只是滋养万物,维持土地的生机,并不能焕颜重铸。此事,还得找别人。

本王正待问她找谁,却见她笑意不明地说:“我去将人请来了,你便知道了。”

然后,一闪没了踪影。

元君她大约真是闲得发慌,许久没有正事做了,好不容易被我托付一次,来去匆匆地把人拖来了。

彼时,本王正站在殿外,只见不远处,一袭绯色的衣衫飘动了一下,一位上仙翩然到来。

他丰神俊朗,清雅如莲,远远携来了一阵清香,让本王闻之脑子一懵,愣在了当场。

陵光,居然是陵光。

那一瞬间,我这没有触觉的人,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像是凝固了,心脏也吊了起来,不上不下。以至于愣了许久,我竟是忘了要说话。

多少年了,我除了在梦里见过他,几乎都忘了他什么样子。

可有些人,他曾经狠狠地扎根在你的心里,所以在历经沧海桑田,世事变迁之后,你依然能一眼就认出他。

“天璇。”他笑笑,还是那惊世无双的模样。

本王终于从如潮般的回忆里挣脱出来,努力平复了一下心情,迎了上去,道:“许久不见了,朱雀神君。”

是了,比起陵光,我更喜欢喊他朱雀。他是镇守四方的神只,和他一起的,还有青龙神君,白虎神君,和玄武神君。

那时所有人都喊他陵光,只有我喊他一声朱雀。不为别的,只是想着能吸引了他,多看我一眼。

那时的我,虽然当了几万万年的神仙,却是那么的单纯,那么的傻。

只见他苦笑了一下,道:“是啊,算算时间,人间已经过去五百年了吧。这期间,你过得可好?”

“还不错。”本王故作潇洒地甩了甩头发,道:“我现今是燕国的摄政王,整日里吃香喝辣的,比着在天庭的时候,要自由快活的多。”

“那就好。”他点点头,脸上的落寞一闪而过,道:“听地母元君说,你有一位朋友害了重病,要我前来看看?”

若是可以,本王这辈子都不想求他。可谁知道那地母元君非得看我的热闹,放着满天宫的大神们不请,非把他请下来。

本王一时进退两难,此等关头,也不好说制气的话,只得瞪了一眼正在旁边挤眉弄眼,看热闹的地母,点点头,道:“正是,劳烦你了。”

“不妨事。”他说。

地母知我心中不悦,陪着笑道:“天璇,你也知道陵光神君他五行属火,能丹穴化生,肌体重塑。你的朋友伤得那么重,眼都瞎了,除了陵光的火焰,没能救他呢。”

本王闷闷的说:“我知道。”

“那就赶紧去吧。”地母摆摆手,一副丈母娘的嘴脸,乐呵呵地目送了本王,和陵光。

、第36章

救治临溪的过程,相当于初杀了他,又重铸了他。

这过程及其残酷,需得忍受天火的灼烧,和万箭穿心的痛苦。这可涅盘之后,便是一次新生。

临溪这两年,大约是吃尽苦头,受尽了罪,所以在熊熊烈火里并没有过激的表现,硬是咬着牙,撑了过来。

陵光不能违反天规,强行将鲛转变为人,不过却顺手卖了他一个人情,在重铸他的身体时,顺便为他结出了鲛珠。

临走之时,本王问舒景乾:“照这情形,临溪百八十年内不能幻化成人了,你未来有什么打算?”

他抱着刚经历了分筋错骨之痛,而昏迷不醒的临溪,说:“去天水溪旁边盖一栋茅草屋,守着临溪,了却余生。”

“可惜了,”本王叹了口气,道:“我这才刚拿回味觉,却再也喝不到你酿的酒了。”

“我本来就不喜欢酿酒。”他看着怀里的鲛人,道:“要不是为了这酒鬼,我根本不会接手酒坊。这样也好,我丧失了味觉,我爹便不能再逼我了。从此,我就守在河边,一直陪着他。”

“也罢。”本王说着,道了声“告辞”,便同陵光离开了酒坊。

出门时,顺走了他两瓶酒水。

未来,可就没得喝了吧……

陵光此番,似乎不急着回天庭,跃上了我的马背,说是要跟着我看看人间的景色。

本王无奈,只得跳上了马,环过他的腰身,牵住了缰绳。

原本像这样的肢体接触,我做梦都想要。可此刻他就在我的怀里,我这心脏,却没有再躁动过。

原来放弃一段执念,是这样的简单。

一路回了桃花客栈,天已经大亮了。

燕玖大约是随姚书云去调遣兵马,缉拿黑市上的不法商贩了,此刻并不在客栈里。

本王这猛地看不到他,还有些不适应。

将陵光请进了厅里,本王只觉得饥肠辘辘,命小二端来了两碗小米粥,和两笼肉包子,顺手推给了陵光一份,然后就着小菜,吃了起来。

要说前头只能闻到气味,这会却能尝到滋味,一时贪嘴,便又多要几笼包子。

嘴里满是肉香,一时间好不满足。

陵光坐在对面,一派风度地吃掉了两个包子,然后喝了点清粥,笑笑说:“你在人间待得久了,变得和以前很是不同。”

“是吗?”本王塞了口包子,问道:“有什么不同?”

“以前的天璇星君,虽是不拘小节,可举止言谈间,风度翩翩。如今的你,看起来——”

“变得粗鄙不堪了?”本王笑笑,“既是以戴罪之身,来到了人间,还装什么清高呢。我原本就厌倦了天庭里一成不变的日子,此番玉帝贬我下界,反倒是遂了我的愿。”

“是吗?”他拿着匙子,搅动了一下清粥,睫毛颤了颤,忽儿问道:“你恨我吗?”

“恨?”本王看向他,“恨你什么?恨你没有看上我?得了吧,我天璇可不是个自命不凡的人,三界之中,有那么多比我出挑的,你凭什么就得看上我。”

他大约是受不了我这副腔调,攥了攥拳头,忍了又忍,道:“如若你潜心悔过了,我向玉帝求个情,准你回天庭吧?”

“不必!”本王打断了他,“人间的日子快活着呢,我吃饱了撑的,跑回去给玉帝鞍前马后,做那劳什子的星君。”

他松开了手,苦笑道:“也罢,若是更喜欢人间,那便待着吧。天上的日子,的确是无聊了些。”说着,举起了饭碗,一仰头全部喝了。

可惜了清粥不是酒,不然他一准能喝出酒神的气概来。

吃罢了饭,本王带他去城里走了走。

陵光因为是镇守土地的四方神,所以有的是机会下界,在凡间游逛。

可他这人恪守古板,不会假公务之名,行一己之私,加上骨子里有些傲气,不喜与凡人接触,所以很少在人间走动。

这晌,看着人间的花红柳绿,络绎不绝的行人,和两侧气派的酒楼,他倒是来了几分兴致,在一处披红挂绿的青楼前下了马,问道:“此乃何地?”

“男人们快活的地方。”本王回答。

“是吗?”他二话不说,直接迈进了门槛,瞧着女人们一窝蜂的围上来,又是摸又是亲的,赶紧又缩着脖子退回来,问道:“姑娘,你们这是做什么?”

“哎呀,客观~”女人们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腕,一边递媚眼,一般“啧啧”称赞:“好俊的公子啊。”

“是啊,这眉眼,竟比女子还要精致许多呢。”

“哎呦,这皮肤好滑呢,姐妹们都来摸一摸啊。”

陵光:……

本王忍着笑,将马交给了门口的小厮,走上前去,道:“既然来了,不如我请客,让你好好玩玩?”

他甩开了那些对他上下其手的女人,黑着脸道:“姑娘家的,如何这般的不知廉耻!”

“公子说笑呢。”女人甩着帕子,媚笑道:“可是公子自个儿来我这卿香楼的,明知道这儿是做什么的,还装什么正经呢。”

“是啊公子,看你神色紧张,躲躲闪闪的,莫不是头一次来这风月场所?没关系,姐妹们啊,保准将你伺候的舒舒服服,欲仙欲死的。”

“呵呵呵呵。”

陵光顿时变成了一只落进狼窝里的小肥羊,一边说着“姑娘自重”,一边被人拖上了楼。

本王笑笑,叫了壶茶,坐下楼下喝了起来。不多一会,只见陵光衣衫不整地跑了下来,一把扯住了我的手腕,道:“凡间的女子,尽是些豺狼虎豹之流,十分的可怕,我们还是快些走吧。”

本王扬扬眉,“不多玩会了?据说他们床上的功夫十分好。”

“休得胡言!”陵光说着,敛了一下衣襟,然后出了青楼。

本王摇摇头,跟了出去,上马之后,借了把手,将他拖到了马背上。

环过他的腰身,本王扯住了缰绳,正待去别处看看,却一打眼,看到了不远处带兵回来的燕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