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川人负我(7)(1/1)

依当时的形势来说,张可望的建议切中时弊,力求从政治,经济方面努力巩固现有成果,是比较正确和稳妥的。张可望不仅是一位军事奇才,而且颇具政治家头脑。

可老张沉吟半晌,最后却接受了汪兆麟的观点。他觉得汪兆麟的主张来得直接,来得痛快,来得彻底,可以一劳永逸,正对他的脾气。

本来在杀人的问题上,老张内心也曾有过疑虑和纠结,他想放过川民,也等于放过自己,但汪兆麟的建议给他那颗嗜血好杀的心灵又注入了动力。

他跟汪兆麟具体讨论了一些杀人细节问题,然后宣布散朝。张可望走出承天殿,不禁仰天长叹,他觉得成都的天空阴沉压抑,大西朝的前景一片茫然。

平心而论,在明末这个乱世,张可望,汪兆麟都是难得的人才,但他们的主子张献忠却太过强势,严酷凶暴,喜怒无常,让下属个个噤若寒蝉。有不同的见解,张可望往往只能委婉劝谏,点到为止,从不倔强坚持,批逆龙鳞,而汪兆麟则一味逢迎,专门揣摩张献忠的心理,讨得主子的欢心。

在汪兆麟的怂恿蛊惑下,一场惨绝人寰的大劫难来临了。

大西朝大顺二年(1645)年底,成都城内到处哄传:川南的杨展将军率领十万大军正向成都挺进。

老张集合各营军官,进行战前动员:“成都百姓暗通敌人,勾引大队明军前来进攻,实在令人痛恨,所以首先要剿灭此城居民。你们赶紧做好战斗准备,不得泄露军情。”

各军官闻令,各自回营,预备明天大屠之事。

第二天天还没放亮,大西军就入城了,一时城上城下,大街小巷,到处布满全副武装的士兵。老张传令,先将城内男人不分老少,绑缚起来,牵到南门外受死。

南门外沙坪坝桥头,被拘百姓无数,都披头散发,涕泪交流。老张骑着高头大马,亲自前来观看行刑。众百姓一见到老万岁,都跪伏地下,齐声哀告:

“大王万岁!您是我们的大王,我们是您的百姓,我们未犯国法,何故无辜被杀?我们不是兵,也不是敌,又没有兵器,都是守法的良民,乞大王救命,乞大王饶命啊!”

老张的心肠可真是铁石铸成的,丝毫没有哀怜之意,反而厉声痛骂百姓通敌。他拍马跃入人丛中,任马乱跳乱踢,并大声吼叫:“你们这些该死的奸细!”

他催促士兵快快行刑,然后抛尸江中。一直杀了三天三夜,才把城内的男人全部杀光。史书上记载:“江水尽红,尸积如山,水淹至城角丈余,拥塞不流,献忠命水手撑大船十余只,至下游推尸顺流,方得流通。”

从第四日起,大西军又将满城妇女驱赶到江边,逼她们跳水,可怜这些柔弱的女人叫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只有捐身逐浪,死尸漂游。成都城外,号哭之声,传出数十里。

冤乎痛哉!

除城尽剿。

血洗成都后,老张派人劝说各郊区,村镇的百姓,都可移居城内,既不用改户口办理迁移证,也不用交钱办成非农业,直接就能成为京都的市民。

有这样的大好事,老百姓真该谢天谢地,可四川的老百姓不知咋了,全左顾右盼,迟疑观望。

于是,根据汪丞相的建议,张献忠又颁布了一道严酷的谕令“除城尽剿”。还是这一招灵,郊区村镇的百姓一接到谕令,就像听到集合号似的,争先恐后,携带家产,涌进成都城。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除城尽剿”的命令规定:“凡居山野者俱叛逆,悉行剿杀,居城内者俱良民,家给“大顺钱”缀于首,可免死。”因为有城市你不住,偏偏跑到野外山岩间,偏僻的村落里生活甚至结寨自保,负隅顽抗,那就都是大西朝的敌人。

为了奖勤罚懒,张献忠和汪兆麟立定了赏格:在山野,村落每杀一人,以手掌记功(因首级太笨重)。上交男人手掌一双,就记功一次,可上交女人手掌四双,才能记功一次,明睁眼漏的就是重男轻女。

考虑可能会有刁滑的士兵以女人手掌充男人手掌冒功,所以又规定凡杀男人,除剁手外,还要取势为证(就是上交那玩意儿),否则即按女人计算。如果有士兵空手无功,则以背叛,怀有二心罪论处,如果房屋,谷米焚烧不尽,也要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