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你得听我的(1/1)

想到那头蠢驴,叶佳瑶不免有些黯然。那家伙卧底大半年,如今大功告成,回去肯定加官进爵风光无限。哎,早知道他是世子爷,是正经八百的高富帅,她就多用点心争取将他拿下,只可惜,千金难买早知道。算了,都已经过去了,不提也罢。

叶佳瑶把赫连小子的衣服摊平了挂在椅子的靠背上,然后挨着赫连景躺下。

“你怎么不脱衣服?你的衣服也湿了。”赫连景伸出一根手指头,戳了戳叶佳瑶肩膀,那里有一片水渍。

“睡你的觉,别管我。”叶佳瑶拍掉他的手,转过身去睡觉,心想,带着这个家伙也是麻烦,别被他看穿了她是女的才好。

赫连景冲她的背影吐舌头做鬼脸,臭小子,让你凶,等你知道小爷的真实身份,看你丫的不跪舔小爷的脚。

哎……这次出门实在不顺,大哥来山东剿匪,他本想跟着,可娘不答应,他好不容易溜出来,昨日才到,却发现大哥已经把土匪窝给端了,押着匪首回金陵复命去了,没赶上趟。他不想就这么回去,所以才跑来济南玩,没想到第一天就遇上这种倒霉事,搞得这般狼狈。

平日里,也就大哥偶尔会凶他几句,旁的人,谁敢在他面前喘口大气?今日却被这小子呼来喝去,当孙子似的骂,还把他丢在大街上淋雨……活了十六年,什么时候这般窝囊过?这一切都是拜他所赐。

所以,小爷忍人所不能忍,等回到金陵,嘿嘿,咱们走着瞧。

边上的汉子呼噜打的震天响,赫连景捂住耳朵往叶佳瑶身边挪了挪,埋头在她的肩窝,一股淡淡的幽香萦绕鼻息,在这个充斥着各种臭味的空间,这缕幽香就如一缕清新的空气,让他的呼吸终于变的不那么痛苦了。

赫连景就那么贴着她,慢慢地进入了梦乡。

天刚蒙蒙亮,大通铺里的人就起来了,叶佳瑶被吵醒,想要转身,却发现动不了了,自己正被某个呼呼大睡的家伙给熊抱住。

尼玛,敢吃老娘豆腐,叶佳瑶狠狠掐了把搭在她胸前的大手。

“啊……什么东西,有虫子咬我。”赫连景睡的正香,吃痛之下呼啦掀开被子跳起来。

叶佳瑶坐起来,慢条斯理地说:“起床了。”

赫连景揉着手臂,只见手臂上红了一大片,困惑地嘟哝:“到底是什么东西咬的这么狠?”

叶佳瑶把他的衣服扔过去:“一个大男人碰到点小事就叽歪个不停,你烦不烦?”

赫连景委屈地皱鼻子,让他一个小王爷睡这种破地方,还被不知名的虫子咬,还不许他研究一下,抱怨两句,这厮也太霸道了,比他大哥还凶。

出了旅店,叶佳瑶上街置办干粮和一些生活必需品,统共花了六百个铜子不到。

路过一家鞋店,叶佳瑶看到广告牌子上写着十个铜子一双,便拉了赫连景过去,叫他抬起脚,拿了双布鞋比了比,跟卖鞋的说:“就这双了。”

赫连景拿着布鞋不肯换:“我自己的鞋子挺舒服的,干嘛要换,这个底这么粗糙会各应的。”

叶佳瑶郁闷地都不想说话了,尼玛一身短打布衣的装扮,那裤子还是九分裤,脚下穿一双青色缎面的高档鞋子算咋回事?不知道的还以为这鞋子是他偷来的。

“你换不换?”叶佳瑶瞪眼,懒得跟他讨论关于服饰搭配的深奥问题。

赫连景敢怒不敢言,明明自己的鞋子舒服为什么一定要他换掉,见不得人家穿的比她好还是怎滴?

“我换,换还不成吗?一天到晚凶巴巴,小心讨不到媳妇。”赫连景嘟哝着换了布鞋。

叶佳瑶心里哼哼,老娘又不是百合,讨麻媳妇,老娘就爱凶巴巴怎滴,你们这些个臭男人就是欠骂老娘有什么办法?

叶佳瑶把他的缎面鞋子收起来:“走了,出城。”

赫连景走了几步,觉得这布鞋很合脚还挺舒服,心情又好了起来,三两步追上叶佳瑶。

“尧……瑾尧……”

叶佳瑶皱眉,是她名字太难听的缘故吗?怎么听他叫起来这么别扭?

“叫瑾兄,我是瑾兄,你是景小弟。”叶佳瑶拽拽道。

赫连景嗤鼻:“你个还没我高呢,再说看你年纪也不比我大,凭什么你是兄,我就是小弟?”

叶佳瑶摆摆手:“这跟身高年龄无关,我比你能干,你就得听我的。”

赫连景很有意见:“你怎么就确定你比我能干了?充其量你也就比我多几两银子而已。”

叶佳瑶咧嘴假笑:“你没听说过吗?有钱的就是老大,不服气?不服气你别跟着我啊!”

赫连景深呼吸,告诫自己稍安勿躁,稍安勿躁。

“行,你说的,有钱的就是老大,现在你是老大。”赫连景心说:等到了金陵,咱就是老大了。

叶佳瑶才不会上他的当,笑眯眯地瞅着他:“一日老大,终身老大,小景景,做人要知道感恩,别老想着串班夺权。”

赫连景差点没把吃下去的早饭吐出来,这都什么跟什么,小景景?连娘都不会叫的这么恶心。

出了城,两人一直往南走,晚上就宿在一间破庙里,赫连景被蚊子咬的满头包,反观瑾兄,依然皮肤白皙光滑,连个红点点都没有,赫连景安慰自己,肯定是他的血比较珍贵稀罕,蚊子也是识货的。

第二天,到达了新义镇。

叶佳瑶有些新奇的打量这座小镇,这就是大当家一心想要端掉的镇子。除了人多一点,热闹一点,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

“这里我来过,镇中的广场上还吊着几具尸首呢,听说是黑风岗的土匪。”赫连景说道,终于找到机会显示自己不是一事无知。

叶佳瑶心头一凛:“是吗?我们去看看。”

说不定还有她认识的人呢?

赫连景有些意外,他不害怕?那场面可是有些瘆人。

“走啊!”叶佳瑶催促。

广场中央竖着十几根杆子,每根杆子上都吊着一具尸体,叶佳瑶一眼就认出了最中间吊的最高的那一具,正是二当家的盛武。

二当家的名声有多恶劣,周围的百姓有多恨他,甚至他还打过她的主意,十足恶人一个,就算被鞭尸,被暴尸也是罪有应得,但叶佳瑶此刻却怎么也恨不起来,相反的,还有些难过,二当家再坏,那一晚,在箭雨中,他却是张开双臂将她护住,自己被射成了刺猬……

“你干嘛眼睛红红的?吓傻了?就说让你别看非得看。”赫连景讥讽道。

叶佳瑶白了他一眼,掉头走人,没心情跟他斗嘴。

心说,都已经过去好几天了,还暴尸示众,是想警示世人还是炫耀他们的胜利?新义的人就都是好人吗?

“哎,咱们今天是不是吃点好的,昨天吃了一天馒头,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赫连景追上去。

“吃吃吃,你就知道吃,这才刚开始呢,你就受不了了,说不定改明儿连馒头都吃不上,看你怎么办?娇气,矫情。”叶佳瑶心情不好,说话也不客气。

赫连景郁闷道:“小气就小气呗!扯这么一大堆干嘛?”

叶佳瑶一刻也不想在此逗留,买了点盐就继续上路。

赫连景困惑不解,买盐干嘛?蘸馒头吃?

两人刚离开广场,夏淳于和冯朝林就来了。

夏淳于瞅了眼杆子上的尸首,说:“都放下吧!天气热,味儿不好闻。”

冯朝林示意手下,立刻有人上前去解开绳子。

“黑风岗余众都安置妥当了?”夏淳于问。

冯朝林道:“要离开的都放他们离去,愿意留下的,都做了妥善安置。”

夏淳于点点头:“这次新义做出了正确的选择,朝廷必定会论功行赏,希望冯兄继续高举仁义大旗,多行善举,造福乡里,他日你们冯氏必定会成为一方望族,福荫子孙。”

这也是在告诫冯朝林,不要步了白崇业的后路。冯朝林这人亦正亦邪,不给他念点紧箍咒,指不定哪天他野心膨胀,比起白崇业更难搞。

冯朝林郑重了神情道:“大人的教诲,冯某铭记于心。”

两个手下抬着盛武破烂的尸身从夏淳于面前经过,夏淳于想到瑶瑶就是被盛武劫持才会殒命,恨意陡生,冷声道:“把他丢到乱葬岗喂野狗。”

事情已经过去好几天了,他还是常想起她,一想到心里就难过,一抽一抽的,也许是因为再也见不到了,无法挽回了,才会那么遗憾,也许就是因为再也没有也许,才会感到心痛。

宋七跑过来:“大人,一切准备就绪。”

夏淳于抬眼时,已经掩去眼底黯然的神色,对冯朝林说:“就此别过,后会有期。”

冯朝林拱手相送。

叶佳瑶买了一瓶子花椒,又看中边上的陶罐,赫连景看的心里绝望,难道以后就吃盐蘸馒头,馒头夹花椒么?

身后传来马蹄声,赫连景下意识扭头,只见一英武非凡的男子骑着一匹纯白色的高头大马从他身边经过。

呃……

这不是靖安侯世子夏淳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