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妹妹(1/1)

易珩之醒来已是第二下午,他身心畅快地掀开被子正要下床,目光被床单上的那些凌乱的湿痕攫取,他甚至还看到零星几朵的深红。

他在瞬间想起了昨夜那个已经遥远而不清晰的春梦来。

他有点不可置信地奔向乐颜的房间,他在她房门口站定,深呼吸,敲门。

门内良久方有声音,门开后乐颜只开半扇,易珩之却隐约看到她蕾丝吊带睡裙包不住的雪白肩颈,现下已布满红痕。

她低着头不说话,犹豫了几秒才侧过身让易珩之进门。

易珩之攥住她细巧的手腕,拉着她在松软的床垫坐下。他两眼如炬紧盯乐颜的一举一动,“你反抗了是吗?”

乐颜听到这话猛地抬头,她和刚刚的易珩之一样不可置信。

她甩开易珩之只想一走了之。

可手腕被他牢牢钳制着,整个人都被他拽了回来,他分开腿把她柔软的身躯搂到自己怀中,他又问了一遍:“你反抗了是吗?”

乐颜这才能肯定,他是在确认自己的心意。

可这有什么好确认的呢?

她喜欢他这么多年,哪一次掩饰过眼里闪烁的崇拜与无条件信任?

如果没有昨晚,她或许还能大大方方地找个机会好好跟他倾诉她对他的情感。可是现在,她心甘情愿被他强上以后,她要如何能够将“喜欢”二字说出口?

这些年虽然他们很少见到面,可是她不是不能感觉到,无论她多靠近他,他动摇后的决定,仍是将她推开。

他明确跟她聊过,他在美国有了一定工作经验回国立业后,才会选择一个门当户对、宜室宜家的女孩子交往。

他说门当户对的时候不看乐颜,他去参加聚会带上乐颜,那些姿色出众的白富美里,只有提到自己有古典乐器特长的人才会令他青睐有加。

他喜欢那种古典婉约,又不失纯真的女人做真命天女。

不只是女孩喜欢白马王子,男孩子也期待豌豆公主。

哪怕他约会过的女人作天作地,只要她们符合他对另一半的要求,他都会容忍她们一段时间才停止往来。

但他从未有正式交往过的女人,也正因此,才给了乐颜浅薄的希望。

然而就在他第二遍反问她是否反抗的那刻,她对他所有旖旎暧昧的指望,全都被打得破碎。

她的心被狠狠摔在地上,碎得稀巴烂。

她双唇发白,形容憔悴,一点儿不都像一朵被滋润过的娇花。

“师兄,我反抗了,只是没有反抗到底。”乐颜自嘲地微启唇角,“可能在你看来没有什么两样,但我想跟你说的是——”

“我应该先忏悔!”易珩之烦躁地拨乱自己的短发,“我现在心里太乱了,对不起,乐颜。”

听到最后那声称呼,乐颜总算是清醒了,彻头彻脑地从昨夜的梦里醒来了。

她说:“师兄,你昨晚只是做了一个春梦而已。”

“巧的是,我也做了。”

易珩之渐渐松开了握住她的手,乐颜见状抿唇羞涩地笑开,“以后我不会再随意进出你的房间了。”

“而你从这里出去,依旧是我亲爱的师兄,而已。”

易珩之如释重负地呼出一口浊气,他摸摸乐颜的发顶,“我可以和你在一起,但我知道你更需要的是一个爱你的男朋友。对不起,如果这世界上有任何除此之外我能够弥补你的,你尽管提出来,无论何时、无论何地。”

说完,易珩之与乐颜擦肩而过,关上门前他听到乐颜背对着他,缓缓说:

“师兄,我们本来就没有相互亏欠,所以谁也不要对谁勉为其难。”

“好。”易珩之答应她。

可是如果这个绝情冷感的男人再回头看一眼他没全关上的门背后,那个从今往后仍是只叫他“师兄”、那个刚过渡到女人的女孩,早已回过头,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泪流满面。

她想跟他说:

——师兄,我已经学会拉小提琴了。

——我不想再叫你“师兄”了,我想叫你“珩之”。

——然而“珩之”,也是不能勉为其难的。

为了避免尴尬,易珩之当天就搬去了好友家住了一周,直到工作前一天才回来。

乐颜刚来纽约不熟悉,也没有朋友,所以每天泡在学校的图书馆打发时间。

就在这段时间里,她看到了学校网站的心理测试宣传,顺藤摸瓜找到了他们系的教授,以及他背后的yum关系网。

她心中复仇的火焰点燃没多久,她就发现自己怀孕了。

她抱着侥幸心理以为一击中靶的意外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确定怀孕后她只有两个想法,第一是不能让易珩之知道;第二是她得尽快从易珩之的小别墅搬出来。

争取到yum的名额后她就申请了工作公寓房,住宿条件很不错,只是搬家一事把怀孕初期的她弄得旧病复发差点只剩半条命。

她再见到易珩之是怀孕五个月,圣诞节快要到了,他邀请她去参加留学生圈party。

结束yum工作后她得找新住处,已经看好的房间很大,所以她的一位学长给她介绍了一位室友。

她们约见的广场没有很热闹,她背着小提琴不知为何,看着陌生的人群,她突然特别想要拉奏一曲。

就当作为等会儿见到师兄给他的惊喜做预演吧。

乐颜给自己加油打气,然后随意拉奏了一曲她自己都说不上名字的流行歌。

没拉多久就有一位黄皮肤的漂亮姑娘走近她,为她翩翩起舞为伴。

乐颜的第六感告诉她,那个姑娘一定就是她未曾谋面的新室友了。

只可惜,那个姑娘的真命天子似乎在一曲终了的时刻出现了。

乐颜遗憾地想,她恐怕又要找新室友了。

她对姑娘的真命天子比了个手势,意为“百年好合”。

她不知道对方有没有懂她眼神里表达的意思,但她只是觉得,有情人终成眷属总好过苦等阴晴圆缺。

她背着她的小提琴前往易珩之所说的酒会厅,进去前她的背包提琴被寄放在了柜子里,她没有穿礼服,仍是裹着厚重的羽绒服掩盖她因身孕而日益臃肿的肚子。

易珩之一见到她就很意外,“怎么去工作了反而胖了?”

乐颜没有在温暖的室内解开长款羽绒服,反倒是拉着易珩之往外走,她有点紧张,所以插科打诨:“因为开心嘛!”

“对了师兄!告诉你一个秘密!”乐颜笑靥如花,“其实,我是天才。”

易珩之有听学弟妹提起过她的美名了,不置可否地挑眉,显然是不在意,“哦。”

得了他这反应,乐颜便不再执着于此,反正别人夸耀过的说辞,她也就随便听听。

何况情商卓越并不足以支撑“天才”这个说法,向来是iq甚高者,才担得起这样的盛名。

她就是单纯高兴自己今天做了一件没有辜负“天才”这个美名的事罢了。

乐颜真正的秘密,或是说给易珩之的惊喜,要在等等才揭晓。

乐颜让易珩之在大厅等她,她不想在衣香鬓影的宴会厅出尽风头,她只想在无人驻足处为他绽放。

她抱着小提琴出来的时候,发现易珩之身侧立了一个着旗袍的高瘦女子,两人显然很聊得来,对背后的乐颜毫无察觉。

“前几年方先生来学校开过小型演奏会,那是我第一次见识琵琶这种民族乐器带来的杀伤力。”

哦原来他又喜欢上琵琶了啊,乐颜把藏在羽绒服里的小提琴抱得更紧了些,她总不能再去学琵琶了吧。

前方的谈话告一段落,旗袍女人问易珩之:“易先生还不进去吗?是在等人?”

“是的,在等我妹妹。”

乐颜看到女人明显松了一口气的表情,讽刺一笑。

看,这个浑身上下充满魅力的男人,大约是找到红颜知己就要进攻了。

不然怎么会一反过往“师妹”或是“干妹妹”的介绍语,以“妹妹”相称了呢?

乐颜从酒店侧门离开,她发消息给他,说:“师兄,我忘了很重要的东西,先离开了。”

“好,路上小心。”

他回得很快,这次连送她一程的客套话都不再有。

来自snailkelp的留言:

那位翩翩起舞的女子和她的真命天子是本透明完结的第一篇长篇的男女主:)

当时写那段的时候就构思了大小姐和师兄的故事,虽然那文以0留言个位数收藏收尾,但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开心~

后面几章都是回忆章~

其实这几天用手机浏览,发现排版上来看就觉得文的可读性有bug,第二卷开始要努力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