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审判(3)(1/1)

据说,大顺三年(1646)以来,由于饥饿,大西军经常“宰杀军眷与囚徒为粮”。在行军转移时,船上经常满载“人粮”(活人)和腌制的尸体。

这个传闻,后来在清初一个小官员的笔记中似乎得到了认证。

许多年过去了,甲申年的血雨腥风已经烟消云散。这一年,江南吴兴的一个读书人金榜题名,被清廷任命为四川西充县县令。他到任后,招徕流亡,与民休息,经过几个月的努力,这块原本人迹罕见,草树丛生的地方,渐渐有了人间烟火气息。

不过县令也有苦恼之处,尽管贵为一县之长,生活却相当清苦,他跟两个仆人每日三餐只有野菜杂粮充饥果腹。因为总是吃菜,所以不仅面有菜色,连眼珠子都有些发绿。

有一天,县太爷瞪着发绿的眼睛,在衙门后园的野草丛中散步,突然眼前一亮:嘿,捡到一颗大珍珠!于是他叫人打扫后园,清除野草荆棘藤蔓,虽然没找到更多的珍珠,却发现杂树丛中竟然隐藏着一座精致的别墅。

县令乐呵呵地搬进了这座精舍,看到东厢房里摆着的十多个柜子,都用黄纸封着,打开一看,呵呵,里面全是奇珍异宝,蜀锦巴缎。西厢房内也有十几个木柜,同样用黄纸封着,打开一看,里面却井井有条放置了许多瓷瓶,瓶盖上有黄封,上写“御用”二字。

县令打开一个瓷瓶看看,咦,里面怎么没有金银珠宝,而是黄灿灿的糟肉。县令和两个仆人每天吃野菜杂粮,已经几个月不知肉味了,现在突然见到糟肉,就像苍蝇见到了血,还能干什么呢?于是乎,他们抓出糟肉,蹲在地上大口大口狼吞虎咽起来。

从此,他们的餐桌上,顿顿都有糟肉,三个人吃得胃口大开,都称赞此肉“色香味俱佳”。

过了一段时间,县衙里一个老差人,是西充县本地人,听说了这件事,就委婉地告诉县令的仆人:八大王张献忠曾经驻军西充,那些所谓御用的东西,应该都是他留下来的。听说他最爱吃人肉,专门选择那些白皙肥胖的人,杀死以后取下好的部位,用椒盐香料腌制起来,保存在瓷瓶里。

仆人听了差人的话,眼珠子瞪得大大的,赶忙跑回去告诉县令。县令越想越不对劲原来吃了几个月的佳肴,竟然都是腌渍起来的人肉。于是主仆三人“呕吐狼藉,病弥月始瘳”。

在四川称帝,却要杀光川人,强敌压境,却在杀戮士兵,自毁长城,这实在是一件匪夷所思的怪事。很长时间以来我都不敢相信。

但现在,我信了,因为只有张献忠这种狡黠的蠢人,才能想出这样自以为聪明的馊主意。

三百年后,在中国的大西北,也有一支造反的队伍,面临着跟当年大西军同样的困境。

也是同室操戈,阶级矛盾异常尖锐,这支饥寒交迫的军队受到官府发动的一次又一次围剿,

也有异族入侵,民族斗争空前激烈,侵略者对这块贫瘠的根据地轮番扫荡,烧光,抢光,杀光。

在这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有一位伟人站起来巨臂一挥,发出了洪钟大吕般铿锵有力的声音:“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于是,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开展起来,很快使这支仁义之师度过了难关,赢得了胜利。

什么叫雄才大略?什么叫庸人思维?在这里体现得泾渭分明,判若云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