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1/1)

剖心挖肝一样的表白,开口的时候万分艰难,说出来后只得片刻的畅快,接着就是莫名的尴尬。

两人四目相对,一时都沉默下来。

聂绍琛先偏开了目光,心头越动容,嘴上就越淡然。他只说:“我知道了。”随着就生硬无比地换了话题,“饿不饿?出去吃东西?”

强势惯了的男人,一旦遇上女人的主动,反而有种孩子似的不知所措。

孟引璋暗笑,轻声答应:“好。”

早餐就在酒店里将就了一下,午饭聂绍琛说要带她去吃好的。

当初他还在追她的时候,两人约会的主题就总定格在一个“吃”字上。聂绍琛平时应酬多,或请客或被人请,见多识广,总是能找到些奇奇怪怪的餐厅。

这些餐厅不挂牌不抢眼,甚至总是闹中取静,藏在人流稀少的地方,仿佛酒香不怕巷子深,带着两分深闺小姐似的矜持和骄傲,专等着那些饕餮客们自己送上门来。

这次要带她去的是家杭帮菜馆,倒是有名字,叫什么“七年”。

孟引璋听了就好奇,一边换衣服一边问:“怎么叫这个?里面东西好吃么?”

聂绍琛也立在穿衣镜前正衣领,黑毛衫配黑大衣,别有一种硬朗深沉。收拾好自己,他就踱到她身后,看她正撩着背后的长发系丝巾,伸手帮她把头发捞着。清新的发香让他忍不住低头嗅了嗅,才在她身边呢喃说:“东西当然好吃,黄鱼年糕做得一绝,龙井虾仁也正宗,都是你爱吃的。现在是冬天,还有暖胃的桂花甜汤。我选的餐厅,什么时候让你失望过?”

“也是。”孟引璋系好了丝巾转过来,和他面对面地说话,“那餐厅为什么叫‘七年’?”

聂绍琛挑了挑眉,“今年应该叫‘八年’了。”

“嗯?”

“那餐厅的老板和他的爱人失散了,两个人最后旅行的地方就是帝都,所以这老板开了餐厅,在那里等着爱人回来。去年我去吃过一次饭,当时是他们分开的第七个年头,所以叫‘七年’。这么算起来,今年已经是第八年了。”

红尘俗世中,绝大多数的人只把爱情当做生活的调味品,有当然好,没有的人,也都按部就班成家立业,一辈子将就下去。

可偏偏就有人,把爱情当信仰,以一种殉道的方式偏执地坚持着初衷。

“八年啊……那老板是个什么样的人?”

“去了你就看到了。”

“真痴情。”

孟引璋一时有些唏嘘,聂绍琛拍了拍她后脑,揽住她的肩膀向外走,“别发感慨了,也许今年他们已经在一起了呢。快走吧,等会儿赶上下班高峰,要堵车的。”

——

他们紧赶慢赶,终于还是赶上了下班高峰。

一出酒店大门,就看到街上纹丝不动的车队。一辆一辆如同小小的甲壳虫,趴在帝都浓重的雾霾暗影里。

孟引璋提议坐地铁,聂绍琛扫了一眼凝滞的车流,虽然微蹙着眉头,但也唯有勉强同意。

他们都没有乘车卡,进了地铁站,需要手动购票。

两台售票机前都排着长龙,熙熙攘攘人来人往,对于孟引璋是再熟悉不过的画面,对于聂绍琛却几乎是陌生的。所以两人一进站,她马上拿出零钱过去排队,而他两手插着口袋,理所当然地立在一旁等人。

排队买票的人中,也有夫妻和情侣,但是放眼看看,哪一对不是男人立在那里等着,女孩子甜蜜偎依在一旁?

孟引璋扫了一眼袖手旁观的聂绍琛,不满地喊他:“喂,不该是你买票么?”

他凉凉地看她一眼,理直气壮地说:“我不会。”

她不由质问:“刚才你不是说坐过地铁?”

聂绍琛点点头,“霖州地铁一号线通车的时候,我是剪彩嘉宾,坐过一趟无人的免费车。哦,纪念票我还留着的,你要是不信,以后我找出来给你看。”

“……”

孟引璋无语,“你那也叫坐过?”

“怎么不叫?”

“你赶过早高峰么?你赶过晚高峰么?你知道沙丁鱼罐头一样挤在一起,不用扶手都能人挤人屹立不倒,满车厢都是煎饼味儿、包子味儿、豆浆味儿的感觉么?”孟引璋抱怨起来没完没了,最后鄙夷地叹了口气,“你呀,根本不知人间疾苦。”

聂绍琛微微勾起唇角,笑得有些幸灾乐祸,“我有什么必要去知道这些?”

“……”

孟引璋被他堵得没话,悻悻地闭上嘴。

的确,聂绍琛没理由自讨苦吃,去体验地铁上的早晚高峰。他偶尔坐一次地铁,不过图新鲜,为了陪她开心,而平时人家开的可是宾利和法拉利。

宾利和地铁的差距太远,孟引璋曾经深信,这样的距离是不可弥合的。可现在,看聂绍琛安之若素立在地铁站来往不息的人流里,用最自然不过的姿态等着她买票上车,她突然觉得,那点差距也不算什么。

两人斗着嘴,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队伍尽头。

孟引璋买到两张地铁磁卡,立刻递了一张给聂绍琛。看他一脸茫然地把卡捏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研究,她不由好笑,在入口处向他演示:“喏,是这样用的。在这个孔里□□去,走的时候别忘了再拿出来。”

聂绍琛微垂着头,有点赧然似的,低低“哦”了一声。

刚好有一对父子也要进站上车,爸爸也正教四五岁的小男孩用车票,指着聂绍琛就说:“宝贝儿,看那个阿姨怎么教叔叔的,你也要那样做,学会了吗?”

小男孩漆黑一双大眼睛盯着聂绍琛,目光定了两秒钟,才点头嫩生生地说:“知道了。”

聂绍琛的头垂得更低了。

小男孩的爸爸不放心,把磁卡交给他,又叮嘱一遍:“待会儿紧跟在爸爸身后,千万别走丢了,知道吗?”

小男孩又点头,“知道了。”

爸爸满脸慈爱,大手揉着儿子的发顶,温声夸奖:“真乖。”

聂绍琛立在那父子的旁边,身形比小男孩的爸爸还要高上半个头,却和那小孩是一样的待遇。他低头看了眼手上的磁卡,刚自嘲地一勾唇角,孟引璋就笑嘻嘻凑过来,学着那爸爸的口气逗他:“待会儿紧跟在我身后,千万别走丢了,知道吗?”

聂绍琛沉下脸,“胡闹。”

孟引璋笑得更开心,踮起脚尖抬高了手臂,也揉着他的头发说:“真乖。”

聂绍琛好气又好笑,心虚地望一眼四周,见没人围观,这才扯下她的手臂来,恶狠狠地骂:“真是反了你!”

孟引璋就这样忍着笑,带孩子一样带着聂绍琛上了地铁。

正是中午下班的小高峰,没有早晚高峰期挤得那么夸张,但是也绝对没有机会再找到座位,能寻一个有扶手的地方,累了可以靠一靠就不错。

聂绍琛上车就站在了中央,单手握住扶杆,一袭黑衣,衬得他身形高大挺拔,好像比车上的扶杆立得还要笔直。孟引璋自然而然地朝他靠过去,依偎在他身旁站稳了,而他的手臂也仿佛有意志一般,更自然地环住了她的腰,轻轻一带就把她护在了怀里。

都不再是少男少女的年纪,却是第一次这样在大庭广众之下“秀恩爱”。他们那连体婴一样的姿势,孟引璋想想也知道旁边的人们会怎么看他们。可就在这略带鄙夷的目光里,她却感到一种莫名的畅快和得意。

很幼稚,也很甜蜜。

——

那间餐厅不算难找,下了地铁,拐进一条仿古街,正数第三家就是。

大门口是青砖的小牌楼,木门上头挂着铜吊锁,还有一点斑驳的绿色锈迹。这里也是没有招牌的,只在门侧挂了一块小木牌,孟引璋翻过来一看,上面写的不是“七年”也不是“八年”,而是一个英文单词:

forever。

孟引璋好奇,不由回头去看聂绍琛。他也捏起那木牌看了看,旋即嘴角挂了笑,温声说:“看来是等到了。”

他果然没有猜错。

他们一进门,迎出来的是一男一女,都是中等身材,略略泛黄的皮肤,平淡的五官,混进人群里几秒钟就能消失的模样。可他们眼睛里那种笃定的、执着的神采,让人觉得无比耀眼。

这世上,最朴素的身体里,往往寄居着最华丽的灵魂。

聂绍琛主动和老板握手,目光向老板娘身上略略一扫,含笑说:“终于等到了?”

老板憨笑着点点头,也看一眼孟引璋,笑得露出一口白牙,“你也是啊。”

看来,他们曾分享过彼此的故事。

两个男人相视而笑,孟引璋看在眼里,只觉得莫名温暖,心里生出一种愿景,惟愿所有关于等待的故事,都能有这样完满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