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部分(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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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狱警铲走了两只死掉的小老鼠。

南一在脑海里整理自己的遭遇:谭芳说要再不见面的时候,一定是准备好了要做大案子,于是来跟她告别。她要是听他的话就好了,她就不会跑回山货店去找他,也就不会被军警捕到,被当做引他出来的诱饵。如果不是她的愚蠢和自不量力,这土匪可能早回了深山老林,逍遥法外了,她是他的包袱和负担。此番侥幸逃生,实在应该接受教训,此后分道扬镳,再不相干!

此时她闭上眼睛,却看见他漂亮英气的脸,仿佛嗅到他身上蘑菇的味道。南一跟自己说,以后就好了,时间长了就好了,这些思念就像水痘带采的痛和痒,总会痊愈。

另一边小凤把南一的话一个字不差地学给了谭芳,又把他的帽子还给他。谭芳接过来,看看那帽子,半天不响,终于向小凤笑了笑:“得了,谢谢妹子啦。”

不久之后,山货店又换了老板,此后没人再见到谭芳,直到好几个月之后的初夏。此系后话。

南一的水痘好得差不多的时候,刘家来了一位客人,是董绍琪。绍琪带来了鲜花和水果篮,跟南一说:“一直没来看你,是因为我怕传染,我从前没得过水痘的。”

“哦。”南一没精打采。

“想去看电影吗?”绍琪问她。

南一抬头看看他,心里想:这人是怎么了?想要跟她约会?她跟土匪的事情已经闹得满城风雨了,这个男孩还想要跟她约会?

“你,你请别人去看吧,招琪。”南一说,“跟我,去看电影,你在浪费时间。”

绍琪想了想说:“嗯,你还不舒服,对不对?好好休息。”

他说完没坐一会儿就走了。几天之后却又来了。

拒绝指认土匪谭芳的东修治没有回到原来囚禁他的那个房间,他被关进了真正的牢房,作为外国人和证人的优待被一并取消。牢房肮脏不堪,恶臭难闻,饭菜生蛆,还有牢头不时寻衅打架。

一天半夜,修治正熟睡,忽然觉得身上发凉,坐起来一看,铺盖没了。这间牢房里面算上他还有三人,人高马大的叫老刘,喝稀粥时嗤嗤溜溜地舔碗,还曾在修治的窝头上吐痰,他脖子下面枕着一个铺盖,身上还盖着一个。修治伸手要把老刘身上的那个拿过来,却被他抓住了手腕子。另外两人忽然从后面上来,在他头上蒙上被子就开始拳打脚踢。修治被被子蒙着,手臂不得伸展,慢慢蜷缩起来,忽然看准了袭过来的一只脚,硬伸开双手狠狠攥住那脚踝便向下捞,他不顾头脸后背遭受重击,使出死劲儿捞那只脚,到底把那人拽倒,正是老刘,修治扑上去照着更嗓咽喉挥拳。另外两人如何打他,修治全然不顾,只抓住这一个住死里打,他少年时就学过格斗,再加上爱好体育体格健壮,每记重拳皆击在对方死处,没出几下,打他的人停下手,上来扒他,修治已经打红了眼睛,全然不管不顾,直到狱警进来,几个人才把他拉开。那老刘四肢乱蹬,被抬了出去。修治拿了自己的铺盖倒头睡觉。

老刘还不知生死,第二天就有人替他报仇。在监狱的院子里放风的时候,头脸带伤的修治正看两个老头子下象棋,棋盘忽然被人推翻在地上,几双手从后面把他硬生生地摁倒,他们几里哇啦教训他的话,他又听不懂了,手上暗中用劲儿,一点点地挣扎到了口袋旁边,慢慢把钢笔拽出来。对面说话的人停住了,看着修治手里这个模样考究漂亮的东西,以为他要孝敬,伸手过来接,说时迟那时快,修治拔掉笔帽,一只手抓住对方的手指,另一只手用了全力把钢笔当做钉子狠狠地掼了进去。那人鲜血横流,疼得杀猪一般的嚎叫。此后偌大个监狱,再没人惹这个日本人,再没人朝着他的饭菜吐口水或者抢他的铺盖了。

事已如此,修治没有后悔过。自己想过若是汪明月第二次再请求他做一样的事情,他也不会拒绝。她只是来提要求。由他自己选择。其结果与她无关。这样久了,反而觉得牢狱生活有些别样生气,不生病不郁闷不用过多思考,他每日清晨用冷水冲洗,在这寒冷y暗的监狱里面,食不果腹,衣不蔽体,人却反而恢复了动物一样的凶猛强悍。

忽然有一天,有人开了牢门带他出去。直走到监狱大门口,人出来,门在后面合上。修治回头看看,再看看街面上的车水马龙和化掉的雪水,于是明白自己被释放了。

一辆车子停在那里等他,司机下来给他开了门,修治走过去,看见车子后座上有一人,竟然是曾有过一面之缘的小林元哉。小林穿着军装,向修治点头笑笑:“东君,请上车来。”

修治不知对方是何来意,略有迟疑,终究还是上了小林的车子。车子穿过街道,向着日本人公寓的方向行。

修治问道:“是小林君救我?”

小林元哉笑笑:“那并不重要。我倒想问东君一件事情,之后你要怎么办?回日本去?还是继续留在这里?”

修治道:“还没有足够的理由回国。”

“那有足够的理由留下来?”小林看了看他,“为钱?还是为名?我调查过东君在日本的资质和工作经历,局面已经不错了。”

修治笑笑。

“所以是为了女人。”

“关于我,小林君还知道什么?”

“不多。只是必要的一些功课。”

车子经过中街以北的关营大马路,时间是午后两点多钟,旧城墙下面有一辆卡车,卡车后面有人沿街排起了一条长队,人手一个不大的布口袋,队伍缓慢前进。

小林元哉指了指外面:“知道他们在做什么?”

修治摇头。

“这些人在领救济粮。每年这个时节,军阀当局发放两个星期的救济粮,每户凭证可以领取二斤玉米,二斤犬米。我每天都经过这里,就发现有很多有趣的事情:来领救济的很多都是青壮年劳动力,早春时节的下午,这个时间不做事,不开工,却排长队来这里领粮食。东君,这说明什么?”

“粮食珍贵。他们与排队同样时间的工作换不来那些粮食。”

“此其一。还有就是人懒惰。你跟我都是建筑师,你应该了解这里的土壤。这么好,这么肥沃的土地,四季分明,风调雨顺,却种的永远不够吃的,乡村里面年年有很多人饿死。而黑龙江以北的日本移民,每亩粮食产量高于同地区中国居民的百分之二十三。一样的技水和工具,一样的土地,不勤劳就是浪费,浪费就要遭天谴。我说的你能同意吗?”

“还有更有趣的现象:军阀为了巩固统治,每年都会比之前一年增加救济粮的数量,额度大约为百分之五左右,这可是个不小的比率。而领到救济的家庭却逐年减少。中国连年战乱,我们的情报部门有比较翔实的统计数据,扣除注销户籍的死亡人口,计划发放的救济粮与实际领取的数额之间仍有着百分之二十七的差距。这些粮食哪里去了?”小林元哉笑笑,“腐败。腐败之下,民脂民膏都喂养了层层盘剥的硕鼠。”

修治默默看着这个军官,心里想他这是要告诉我什么?

小林元哉侧头看看他:“我出身农家。母亲搓两座像小山一样的玉米棒,不会遗漏一粒。父亲教导我浪费是最大的罪过。东君,你看到没有?这里的人与政府在浪费这个城市,他们在浪费这个地方,他们在浪费这个国家。他们实在需要有人教导,应该如何劳动,如何行政,如何不浪费资源。这是我留在这里的原因。”

修治沉默不语。

小林向车外看了看,告诉司机停下来。

他们在市中心圆形广场南侧的街道下了车。小林元哉指着一座长十支,宽七丈的两层汉白玉平台问修治:“东君来奉天这么久了,可有人跟你说说这是什么?”

第四十二章

“满清的第一个皇帝是上一个朝代的武将,他曾在这个地方清点他的部队,宣读发动战争的檄文,之后战无不胜,收编了辽东一代所有的武装力量。他的儿子建立了独立的政权和强大的武装,控制了整个东北地区和蒙古东部,与山海关内的前朝政府分庭抗礼。第三代的领袖像他的先辈一样在这里点兵誓师,终于带着他的军队杀入山海关内,统一了这个辽阔的国家。建立了清朝。这是,”小林元哉的手覆在汉白玉平台的边缘,“他们的点将台。你仍可以看到这上面的浮雕,你看到这些残存的士兵和武器吗?根据中国人的风水之说,这小小的一块地方可以给兵家带来运气和士气。但是在这个朝代覆灭之后,情况却变了。十多年的时间,前后有三个军阀也想要借这里的风水给自己找找运气,在这里点兵,结果有的战死,有的为叛变的手下所害,还有的遭到了意外。统统连条命都不剩了。眼下当权的这位很聪明,从来也不去碰一碰这个地方。”

“小林君把这件事情告诉我,是要……”

“因为我想拜托东君想个办法。”小林元哉说,“我想要这一块地方的祥瑞之气,我要你在此地修建一个建筑物,一座楼,一座碑,一片庙宇或者哪怕一个池塘,什么部可以。只要能够因势利导,带给我们运气,庇佑我们得到这个富饶的地方,让我们可以把这个国家从巨大而无耻的浪费中解救出来。”小林元哉看着修治,目光诚恳,“我要你,东君,想个办法。”

“小林君也认识别的设计师吧?为什么会要我想这个办法呢?”修治道。

“这个问题很好。”小林元哉微笑着说,“东君你看,点将台后身,就此延广场向西三百米,到下一条小街,两条辐s出去的大路中间这一部分,大约一万两千平米的地块,是属于一个人的地产。这广场周围大部分区域,我们都已经通过各种手段,以日商的名义购得,除了这一块地方,买主死死抓住,不肯放手。这个人东君也应该认识。他是大清朝留守关外的旗主小王爷爱新觉罗显瑒。不久前,他指示一个女人去关押东君的地方与你见面。接着东君在军警面前,拒绝指认抢劫奉天银行的土匪。你为了这个女人说谎了。对不对?”

修治并不震惊,看着小林,反倒笑了:“先生的功课做得很细致。不过营救我出来,实际上并不划算。如果逮不到劫匪,中国军警和他们的上司就要把事情算在日本人的头上。您还搭救我,不是加重了嫌疑吗?”

小林哈哈笑了,一脸得意:“如果我能把那笔钱拿到手,那就不算是担嫌疑,对不对?”

修治看着这个中年军人,知道此人说话做事心机重重,步步文章。

可见奉天银行劫案还远远没有结束,还没有真正的结果。

“东君。我为什么选择你来合作?首先你跟我是校友,出身背景很好。其次我看过你的一些作品,思想与灵性都很丰富,只是空间太小,不得发挥。最重要的一点,东君,你跟我,我们有同一个对手,就是这位小王爷。我想要他的地盘。你呢,恕我冒昧:你想要他的女人。”小林皱皱眉头,带着白色手套的双手摊开,“没什么不对。他们都在浪费。浪费了资源。运气。还有美丽的女子。我原本倒是觉得这事情不那么困难。只是战争该来没来的时候,脸皮还没有撕破,强取豪夺并不好看。”

修治转过身去,良久方说:“小林君解释得很仔细,我能不能简单地理解:军方想要这块带来运气的地方,我被看中帮你们改造和盖楼,可以得到的好处除了一个女子可能还有扬名立万的机会。是不是这样?”

小林道:“这样说也没有什幺不妥。只不过我对于东君的欣赏并不功利,确实发自内心。”

“如果我愿意为军方工作,几年前就可以参军。”

“人永远不可能堆确的预知你需要什么,或者你想要什么。建筑工程直到结束都没有最终定稿,我们总要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修改图纸。”

“我需要什么,我想要什么,我可以自己争取。”

“拒绝和浪费机遇,愚蠢而且可耻。”

“你们在准备战争。”

“那只是手段和过程。”

“这手段和过程,卑鄙而且残忍。”

“那要一百年以后再说!”小林站在修治面前,目光沉沉,“东君。我不是要跟你辩论。你一个人脑袋里面的是非曲直不能阻挡历史和政治的车轮。我在提供给你一种可能性。如果你愿意合作,有了主意,请来找我。”小林元哉说完便乘车离开。

修治一个人站在点将台旁,在早春下午白亮的阳光下,他看着圆形广场和四周街道上的车水马龙,看着这繁杂的尚没有科学规划的古老城市的中心,他耳畔回想着小林元哉的话,他想起大街上那缓慢移动的领取救济粮的队伍,他也想到汪明月的脸庞形容和那心机恶毒的小王爷,小林说的没错,这些人浪费了这个地方,这个男人浪费了那美丽善良的姑娘!东修治那在监被里面很久没有发动过的建筑师的灵感与神经仿佛开始渐渐恢复,蠢蠢欲动了。

公历三月初,旅居奉天的日本人举行了一次规模不小的酒会。

聚会的组织者是日商协会的秘书长池仲和他担任日侨小学校长的太太诺子。聚会是西式的,来宾可以拿着酒杯一边喝酒一边聊天,场地中央有一个舞池,乐队请的是德国人,因为事先有通知,大多数的女士穿的是裙,比穿和服更容易跳交谊舞。

日本侨民的聚会定期举行,人数不断增多,场地不断扩大。来聚会的商人占了大多数,但是也有不少人脖颈挺直,吝啬笑容,表情倨傲,即使他们身着便装,也一看使知是军人,这些人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加。

与他刚来到奉天时相比,修治多了很多朋友,他们相互问候聊天,大部分是一些关于经济工作和政治的话题。他去取香槟酒的时候,居然看到了百合子。她穿着一件白色的羊毛裙子,胸前缀看一条蓝宝石项链,脸上化了妆,打扮得非常成熟漂亮,与他们上次见面时相比,仿佛一下子长大了几岁。修治看到她一愣,百合子却微微笑起来:“最近还好吗?修治君。”

修治点点头:“很好。百合子怎么样?”

“跟从前一样。过些日子可能要换一间学校念书,不过还没决定呢。”百合子看着修治,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离得很远就看见修治君了,看见你跟朋友们说话,我还在想,你要什么时候看见我呢?”

修治笑起来,饮了一口酒。

百合子拿着自己的酒杯,走近了一些:“修治君脸上的疤是怎么回事儿?”

“这里?”修治摸了摸颧骨下面,那里有一道浅浅的白色疤痕,是他在牢房里面跟人打架的纪念,他笑笑,“忘了。可能是在工地的时候不小心碰伤的。”

百合子看着他的眼睛,慢慢说道:“我听说修治君的事情了……石田先生也来找我父亲想办法,只是他们都束手无策,我在门外面听到的……你安全无恙,这可真好。我真为修治君担心的。”

“谢谢你。不过,情况也没有那么糟糕。我来这里以后一直都是不停的工作工作,忽然得到机会能够休息也挺好。而且以后回日本度假的时候,别人说吃过中国的饭菜,我可以夸耀说,见识过中国的牢房了。”

百合子笑起来,抬头看着修治,他的眼珠儿深黑明亮,睫毛浓密,眼尾有两道弧线美好的笑纹,修治的鼻子和嘴唇像最高明的雕刻家用细致的刻刀精心琢磨出来一样,方圆适中,线条完美。相由心生。这样面目英俊的人有着一个温柔坚毅的心,没有一丝任性和不自责任的神经质,树一样优雅,山一般可靠。

百合子低下头去,她二十岁,遭遇了一个深为欣赏却不能在一起的男子,有过短暂却真诚的交往,此后直到满头白发,儿孙满堂,也不会再忘记了。

修治看着百合子,他有些犹豫自己这样做会不会不恭敬,良久还是伸出手,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

他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汪明月。

大厅中央的灯光忽然熄灭,墙壁边缘暗黄色的灯光亮起,乐队的四位提琴手点燃了乐谱架旁边的蜡烛,接着开始演奏起一支年代悠久的欧洲民歌,人们低声交谈,场地中央有人步履优雅地跳舞,在酒香浮荡,音乐悠扬的空气里,修治忽然在角落里看见了汪明月。她坐在一把高脚椅子上,拄着下巴,侧耳聆听,暗自出神。壁灯的光亮自她身后穿来,修剪出美丽的侧影。

修治转过身,仰头饮干了杯中酒,香槟清冽香甜的气昧洋溢满口,荡漾在胸膛中。

第四十三章

“这是一首歌,有歌词的,你听过吗?”

明月坐直了身体,看清楚是东修治,却没有多少惊讶,笑一笑:“不知道我们听到的,是不是一首。”

“多少次挣扎,只为了追寻你的芬芳。你的每根剌呀,带给我多少创伤……本来是保加利亚的一首古代诗歌,被英国人谱上曲子,名字就叫做《玫瑰》。”修治慢慢用日语读到。

“上中学的时候,老师教过英文版本的诗歌。”明月说,“当时我就非常喜欢,同学们还学着唱。”

修治伸出右手:“这是慢四步,可愿意跳支舞?”

明月同意了,把手给他,修治带着她步入舞池,两人随着音乐相拥起舞。

这个场景发生在1926年早春的奉天城。

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的贪婪和欲望还没有表现得那样明显,战争还在军人和商人们的脑海里酝酿,现实中局面堆持着相对缓和平静。

一个来采访的记者拍下了一对年轻男女相拥共舞的侧面照片,发布在第二天的晚报城市生活板块上,照片上他们的面孔是模糊的,但是从侧面的线条和身体的姿态可见他们正当盛年,仪容端庄美丽。男子的身体微向前倾,女子稍稍仰后,微妙地表征了存在于他们之间的倾慕与被倾慕的关系。

此事距今已经有八十五年的距离了。

写故事的作者只能在沈阳市图书馆旧报档案的影印材料中看见这幅照片,它原来大约只有半个手掌大小,被幻灯机投在白板上被放大成了半张桌面那么大,能看见纸张上面祖糙的纹路和发黄的砂点。

我的斜对面有一位老先生戴着老花镜,手里拿着放大镜在看七十年代的杂志。

星期六的上午,图书馆里面人很少,这间阅览室里,只有我跟这位老先生。

我头有点疼,之前的晚上跟两位单身的女性朋友去了夜店,其中一个过二十八岁的生日,我们存心要好好庆祝疯玩一下,进去就要了十五杯劲头十足的j尾酒,精致的酒杯被码在镂空的小箱子里面,35排列,y体的颜色鲜艳绚烂,正如城市的夜生活。

2011年的舞厅夜店,我们不可能听到用提琴演奏的来自欧洲的民歌。男人和女人手臂相拥,身体却隔着礼貌的距离跳慢四,更是不可能。昨晚上唱歌的是一个黑人女士和她的三人乐队,为了配合在高处绕着铜管领舞的两位女耶,鼓点的声音能把一个不喜酒的人的心给震出来。舞池里面男男女女亲密相拥,r体的接触和摩擦哪怕隔着衣服,也会带来奇妙的一快感,尤其他们之间大多数是初相识,甚至是陌生人,转头就再也不见。

音乐美酒,轻歌曼舞是年代太过久远的追求爱恋的方式,高贵浪漫,但是已经过时。

我仍在看这张照片。心想刨除时代政治等种种因素,我若是故事中这女子,我也会更爱这个人多一些。温柔会让一个男人性感无比。更何况,她从小就缺乏向往的,就是被人温柔相待。

音乐停了。他们松开手。女主人池仲诺子上来说:“修治君认识明月小姐吗?”

修治点点头。

明月道:“之前跟你说过,我想要找个工作的,现在找到了,我在日侨小学教中文了。”

“有多久了?”

“快一个月。”

“明月小姐你……”

刚过了十五,小王爷就离开家去天津了。之前什么都没说,要走的头一天晚上,让明月和彩珠一起去他屋子里面用餐,吃到一半,轻描淡写地说:“我要去天津卫一趟。”

彩珠抬起头看看他:“王爷干什么去啊?”

“转转。”

“要走多久?”

“个把月或者两三个月,不一定。”

“水路还是火车?”

“火车去葫芦岛,然后坐船去。”

“什么时候动身啊?”

“明儿早上。”

明月一句话都没问,听他说明早上就走了,才抬头看看他。他们十来天都没说一句话了。心里面都别扭。明月记恨他出诡计陷害修治,自己苦苦求情,他又不肯出手相救。显瑒记恨的就是她的苦苦求情。

饭毕明月回了自己的屋子,显瑒去了彩珠那里。看见她堂屋桌子上放着个半截座钟,蓝釉黄彩,十分鲜艳漂亮:“哎这个好看啊,新买的?”

彩珠道:“英国货。从上海邮来的。王爷要喜欢,我让人搬你屋子里面去。”

显瑒笑起来:“我要是喜欢,就来你这里看呗。”

彩珠点了支烟,递到显瑒手上,笑盈盈地看着他。

“最近手气好不好?这钟是赢来的?”

“手气不好,输了不少。钟也是我花大钱买的。王爷怪我吗?”

显瑒微微一笑:“切,净瞎说,牌桌上面出出进进能有几个钱……”

彩珠咯咯笑:“我弟弟前几天来信了,让我谢谢您关照他生意,之前介绍的汉口的朋友,帮他运货,船费都打折扣。”

“我都忘了。他生意很好?”

“嗯。最近要了老三,是个丫头。”

“…你可要从天津卫捎点什么回来?”显瑒问。

“没什么想要的,什么都有啊。”

“也好,想要什么就发电报。”

“嗯。”

“……我这次走的时间不短。只你们两个在家。明月要是惹你,或者做了什么招人烦的事儿,你别跟她一般见识,不行就攒着,回来跟我说,我来收拾她。”显瑒道。

丫鬟端茶上采,彩珠正要呈给显瑒,听了这话,手里一顿,心里登时明白了:难怪这么好,这么有心,吃了饭就来我这里说话聊天,柔言软语,看我的钟,问我的弟弟,绕来绕去,想说的不就是这句话吗?你不在,保护不了她,心里面担心。于是好言相劝,让我不要找她麻烦。

彩珠把茶给显瑒:“我不。”

他抬头看她。

“我啊,趁你不在,我要把她从这儿给赶出去。”

他端着茶,愣住。

彩珠却笑了:“王爷猜我敢不敢?”

“夫人哪有什么不敢做的事儿,”显瑒啜了一口茶,“只是从前啊,是我有事情对不住夫人,拿别人撒气,一来没什么用,二来把她怎么样,你心里也不见得能更舒服。”

这个话题没有尽头。彩珠早就看得清楚明白了,自己心里有数,也没再争论,只等着他快点走。

第二日早上,显瑒一早起床,准备乘车出门。他在自己房里吃了早点,出去一看,明月那里还黑着灯。下人伺候他穿衣戴帽,又将随身行李搬到车子上,彩珠领人端了饺子过来,东北风俗“出门饺子回来面”,显瑒图个彩头,又吃了一个,眼看要上车了,明月还没出来。彩珠告诉丫丫鬟:“去,叫明月姑娘出采跟王爷道别。”

过了半天,明月才出来。头没梳,脸没洗,眼睛都没大睁开,身上穿着大衣,里面还是睡袍,拍拍嘴巴打了个小呵欠。显瑒已经坐在车子里面了,向外看看她,冷冷笑笑:“姑娘还没醒哈?打扰你睡觉了。”

“……”她就是看着他,不笑不怒也不愧疚。

显瑒拉上车窗帘,让司机上路。

车子正发动,明月像是终于清醒了些,跟上去拍了拍车窗。

他以为她至少能道个别,或说声平安,窗子摇下来,她说:“你还是不救他?”

“你有病。躲开!”

车子扬长而去。彩珠看着衣衫不整的明月发笑,然后带着丫鬟们走了。

她站在院子里面发了一会儿呆,慢腾腾地回了自己房子,和衣躺在床上,一夜没睡,出去被冷风一激,现在更不困了,便睁着眼睛打量这间自己住了十来年的屋子:小时候的单人床,她被显瑒收了之后换成了双人铜床,圆形的帷幔挂在上面,浅紫色的。铜床的一侧有一张圆脚小几,上面放着鲜花和电话。另一侧是个壁橱,里面有她四处搜罗来的玩意摆设,还有几张她跟显瑒的合影,他们在照片上总不太亲密,小王爷这个人通常走到哪里都是很自在的,就是照相的时候不自在,离开她两丈远,笑也不会笑,身体略微向后,表情和姿态都有点僵硬。壁橱里面还有她爹爹留下的一件东西,当年他演杂耍的时候的红色空帆,上面绣着孙大圣,这帆子她曾带到日本去,后又跟着她回来了,显瑒有一天抖开来看,看了一会儿,又把她给搂在怀里,这时候她知道,他是在心疼她的。

她趴在枕头上,眼睛里面又酸又胀,心想自己刚才是怎么了?怎么突然间心那么硬?这人要走那么远的路,她却连个平安都不肯说。

第四十四章

南一的水痘倒是好了,可是添了毛病,她身上留了好几个红色指甲大的疤,而且见一点风儿就会发烧,原来健壮结实的一个姑娘变成了小弱弱,明月来看她,只见她穿着棉袄,带着毛线帽子,捂在被子里面喝姜汤。

“我爸一直在找人帮忙东先生的事情。昨晚上告诉我,他被放出来了。”南一说。

“谁帮的忙?”

“那可不知道啊。”

明月拄着下巴出神:“吉人自有天相。”她叹了一口气,“现在想起来还后怕,要是他不能脱身可怎么办?我,我,我这是欠了他一回啊。”

“不是你欠他的,是我欠的。”南一说,“希望以后能有机会报答他。”

“你跟那个……”明月看着她。

南一垂下眼睛:“照理说,应该什么都跟你讲。但是这事儿啊,完事儿了,结束了。”她把汤碗放在一旁的桌子上,身子往下滑啊滑,缩在被子里面道,“我原来跟你讲过‘刘大胡子’的事情吗?”

“谁啊?谁是‘刘大胡子’?”

“…刘大胡子’是个凶恶的家伙。身高丈二,膀大腰圆,狡猾猥琐,凶狠恶毒。反正他就是个地地道道,无恶不作的坏人。”

明月看着南一瘦得发尖的一张小脸:“你又要编故事了?”

她没理地,自顾自地说:“我小时候去乡下姥姥家,学骑马之前先学拴鞍子。他们那里的规矩,如果不会拴鞍子是不能骑马的。我着急骑马,糊弄糊弄就把鞍子绑上了,骑了一会儿就从马上掉下来了,摔了一个狗啃屎,门牙都活动了。我妈又打我,说我‘自作自受’,我心里说不对,才不是我自己的过错,是刘大胡子他害我的。

这个坏人其实不存在。但是我觉得,找到一个人去恨,去讨厌,去责怪,比承认这是我自己的错误,我自己的毛病,舒服多了。然后我就把很多事情都怪到刘大胡子的身上去。

比如那年,吴兰英和你,还有我,我们都是被刘大胡子害了。她被刘大胡子害死了。你被送到日本去了。

这次也是一样,无恶不作的刘大胡子让我认识了一个不应该认识的人。让他去做违法的事情。害我傻乎乎地被捕到牢房里面。又让我浑身长水痘。又痒又丑。不过总有一天,”南一冷冷一笑,“我能逮到他,用我姥姥的剪子戳死他,你等着的。”

她恨呆呆地说完,转头瞥了一眼明月:“跟你说,你也不懂,是不是?你会不会觉得我坐完牢,有点疯?”

明月倾身向前,把南一的手握住:“我懂。我基本全懂。你别以为,只有你聪明,别人都傻。”

南一嘿嘿一笑。

“这个刘大胡子,我也认识的。他小名叫‘倒霉’,又叫‘命’,或者,”她看着南一的眼睛,“命运。”

南一看着明月点点头:“透彻。”

明月忽然咧着嘴巴一笑:…刘大胡子’跟咱俩尤其好,总跟着咱俩,你发现没有?”

“言之有理。”

刘太太敲门进来:“南一,绍琪来了。”

南一立即把被子蒙在脸上:“说我睡了。”

刘太太道:“那你刚才说话就不要那么大声。”

“…让他进来吧。”

董绍琪仍旧带了鲜花和水果来,他没去理会蒙着被子的南一,只与明月寒暄。问到她在哪里工作的时候,明月有点难为情,搔搔头发:“我不做事。”

南一把被子从脸上拿下来,看着董绍琪:“你管得有点宽不?”

绍琪笑笑:“我还计算着,得说到第几句,你能把脸露出来呢。”

“你打扰我休息了。”

“没有啊,我在跟汪小姐说话呢。”

“你不要跟我朋友问这问那的。”

“汪小姐介意吗?”绍琪问明月,明月马上摇头,他又对着南一,“你看。”

“我就是话不能说太多。我嗓子疼。要不然我不能让着你。”

“我带梨子来了。”

“我生病了。没有体力跟你斗嘴。”

“你病好了,该出去逛逛。”

南一双手合十,撞撞脑门:“董绍琪君,请给我清净。”

“你躺在这里好久了。外面雪都开化了,不知道吧?”

明月道:“南一啊,我过两天再来找你。”

南一对明月露了凶相:“你现在敢走,以后就再也不是朋友。”

明月回头笑笑:“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哈。”

她从南一的房间里面退出来,心里想,这董绍琪先生看上去年轻俊朗,言谈风趣好玩,跟南一倒是蛮般配,他对南一定有好感,否则什么人会那样亲切的斗嘴抬杠呢?无论之前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希望这个人能够赶走南一身边的刘大胡子。

明月走了,房间里面只剩了南一和绍琪两人,反而没了话。南一存心要讨人厌,把帽子拿下来,露出两天没洗的头发,又向那人做了个无赖巴拉的表情:“有事儿说事儿,无事儿请走。”

绍琪倒搬了把椅子,在她旁边坐了下来:“我还真有事儿。”

“请快讲。我好困。要睡觉。”

“南一,你对我,可有点意思?”

南一没听明白:“……你是什么意思?”

“你当我见天来是为了什么?我们从小就认识的。你觉得我这人怎样?对我有没有感觉?请直言相告。”

“我觉得你要么就是记性不好,要么就是真的,”南一敲敲自己的脑袋,“真的这里有问题。”

“为什么?”

“全城会看报纸的都知道我摊上官非,坐牢的事情。我想过了,我爸妈不需要我伺候,所以我这辈子打算当尼姑了。”她接着就用一根手指头指着董绍琪,“你从小就诡计多端。现在看我刚刚蒙难,百废待兴,想要趁虚而入,占我便宜?我告诉你,你想得美。”

董绍琪张张嘴巴,叹了口气,像是为她着想的样子:“古住今来,女孩说不成亲,说要做尼姑的太多了,谁越说想要做尼姑谁就越想要成亲。你小时候偷穿你姐红棉裤的事情,我还历历在目。不用瞪我,我说这个不是为了要挟你。是想跟你说,不如考虑考虑我。”

南一懵了:“考虑你什么啊?”

傍晚时分,明月买了两支梅花回家,刚进了自己屋子,脱了大衣正要c花,彩珠的丫鬟荷香过来传话,夫人请明月小姐过去说说话。

“夫人说什么事儿了?”

丫鬟一笑:“小姐过去就知道了。”

她换了件袍子才去见彩珠,到了她那里,下人说夫人久等小姐没来,眼下正沭浴呢。明月就在客厅里面等了两柱香的时间,终于被请进了里屋。

她进去便见彩珠趴在榻子上,黑头发湿漉漉地披散开,覆在肩上。彩珠身上穿着一件月白色的袍子,三十多岁专事按摩的婆子正给她揉腰,丫鬟提醒主人,明月姑娘到了。婆子恰好用力按在彩珠某一处娇嫩的关节上,彩珠“咝”地一声,之前那句话权当没听见了。

时间继续慢慢地磨着,直到一只红绿相间的小鸟儿从座钟的格子里面弹跳出来,宣称已经过了九羔,彩珠方从榻子上慢慢起身,将坐在圆凳上面的汪明月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王爷不在,我请不动姑娘啊。”

明月微微笑笑:“我候着您个把时辰了。”

“我有话说。”

“我听着您呢。”

“咱们两个总得谈谈……”她点了一支烟,“王爷不在,咱开诚布公。这么多年,你一定耿耿于怀至少两件事情,你以为都是我做的,于是怀恨在心。”彩珠说,“一是那年,张真人说你生辰八字与府里人相克,福晋要你代嫁出门。你一定认为那是我策划的,对不对?你被王爷从火车上面给救回来,又侥幸又得意洋洋,心里想我赶你走不成,反而成了笑柄,对不对?

二是我的女儿指着你的鼻子说‘狐狸’,你想那一定是我这个为娘的教出来的,让她远远地看你,然后教她一遍一遍地说那两个字,然后让她在众人面前表演出来,对不对?”

明月抬头看彩珠,过往被再度提起,往事历历在目,她锁着眉头,咬着嘴巴想,啊这些话她终于说出来了,“我没有恨夫人。”

彩珠微微笑,正中下怀:“你没有恨我。但你确实认定那是我做的?”

“我们从第一件事情说起:你的生辰八字我是改不了的,张真人说的话是真是假你可以不管,你大可以拿着帖子去太清宫问问,看看是不是一样的结果。其实不用问也可以。小王爷收了你之后,你带了什么回来,你自己知道。老王爷立时没了,福晋郁郁而终,我们先不提损失的钱财和名声,还有呢,还有我的女儿…彩珠本来语气和缓,说到这里竟把拳头攥得生疼,浑身的骨骼仿佛都在格格作响,那是一双蒙古姑娘的手,它们在她十二岁的时候拉开了满弓,s死了一只狼。彩珠在一个没落的时代,一个陌生的城市,一个冰冷的宅院里生存,谋划,忍受,失去。如今面对仇恨的根源,她被越压越痛。

“你可能自己都不知道你是谁。我的女儿看透了你,你是害人性命,带来厄运的狐狸精。几年前,你被关进牢房的时候,她被人掳走了,作阿玛的如果能够全力以赴地搭救她,那现在,现在……”彩珠一直以来强迫自己去忘记,用金钱珠宝。

游戏麻醉自己不要去想起的事情在面对明月的这一刻一一复活。这只仗着男主人的宠爱的狐狸看上去精神健旺,面色红润,美貌犹胜当初,但是她的女儿呢?她年幼的身体可能在冰冷的泥土里破碎腐烂,她若有幸活着,正当筋骨柔软的年龄,会不会被迫着,被鞭子抽打着在杂技团的圆筒和火圈里穿梭?那可能还不是最悲惨的遭遇……彩珠想到这里再难以控制自己,那一瞬间她从床榻上跃起,用尽全身力气照看明月的脸自上而下狠狠地抽了下去。

那是双拉弓s狼的手,满含着着数年的宿怨汹涌袭来,明月本能地想要伸着双臂去挡,电光火石之间忽然改变了主意,手臂偏开,生生地接了她这一记耳光,霎时跌在地上,只觉得脸上剧痛,头晕脑胀,耳边嗡嗡作响,满嘴血腥味道。

“我跟你说过,我什么都有。但这些还不足以补偿。我讨厌你在这里。我不想见到你。我要你走。再也不许呆在这里!”彩珠咬牙说道。

她的手段没完。

当晚明月离开那里想要回自己的住处,却远远地只见一片火光。

第四十五章

显瑒从奉天出发到达天津已经是十天以后。他带着李伯芳并两个随从,共四人先在利兹酒店落脚,当晚着李伯芳去小皇帝临时寓居的柳园送了报到并求见的帖子。溥仪方面回复很快,打电话到了利兹酒店里来,以钱先生的名义约请显瑒第二天晚上七点去法租界的丽贝屋舞厅二楼雅座见面。

显瑒想到即将面圣,精心装扮了一番:宝蓝色织锦长袍,外套杏黄色大蟒纹锦缎马甲,还有高宗御踢传家的绿玉扳指戴在右拇指上,腰佩黄玉麒麟牌,足登黑色厚底小朝靴。他照看镜子看看自己一副郑重其事的穿着忍不住乐,对李伯芳道:“不如把我阿玛的朝服换上了。”

显瑒提前半个小时到了约定的地方,喝了三杯茶,等到八点钟,那年轻人终于来了。样子倒是不难看,但脸庞消瘦苍白,气色不佳,显瑒结结实实地下了跪,被他扶起来,年轻人柔声细气地道:“表哥起来,咱们不用行这个老礼了。”显瑒当时就有点奇怪,不知道该怎么答话了。

他身上穿着运动装,v字领薄毛衣,及膝短裤,白色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