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部分(1/1)

林福久的亲人们看不下去了,曾纷纷劝大哥“别给老三干了”!但林福昌还怀有一丝亲情,他相信: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他还相信总有一天,弟弟能报答他。于是,他坚持帮助弟弟,多年来一直是林福久最忠实的老管家和老仆人:为其看管钱财,兼任其情妇的司机,为其看房子,收拾卫生,养花种草,什么活都干。

据林福昌说,在案发之前,他也一直对手中存的巨款感到心惊r跳,不知道弟弟这些钱从哪儿来的。也曾问过他:是不是贪污受贿的钱?足足问了五六遍。他信誓旦旦地说,哥你放心,我决不干这傻事。我做这个工作,我懂法我也明白法,我能干这事吗?林福昌说,你要是贪污受贿,我可不能给你跑这个事,那可是要蹲大狱的事啊!林福久说,这个钱是借香港人波士的,以后得还人家。

可是伴随着时间越来越长,这笔巨款始终留在林福久手中。林福昌心存疑虑,又一次询问他:为什么没有把钱还给香港的波士?

“香港波士掉海里死了。”林福久拙劣地编造着借口。

大哥林福昌曾是警察,法制观念还是有的。他尽管不相信弟弟的假话鬼话,但他手中又没有什么证据说服弟弟,只得把这件事压下来。然而,当林福昌得知林福久的姘头郭萍,给他生了一个儿子时,林福昌火了,他找到了林福久,语重心长地说道:“你好糊涂呀!你这样做可是犯法的,弄不好断送了你的政治前途。我给你提几个问题:一、你有妻子和女儿,她们知道了,会饶你吗?二、你现在是往50岁奔的人了,儿子长到20岁,你已经快70岁了,要儿子有啥用?三、现在反腐败的风声这么紧,许多大贪官,都是因为男女关系和作风问题,滚鞍落马、y沟里翻船,你就不怕出事吗?出了事就麻烦大了。”林福昌的这番话,自以为高明的林福久岂能听进去,他摆摆手,不耐烦地说:“哥哥,你就别添乱了,我不会出事的,我这个人,做事有分寸,不会像暴发户一样胡来的。”

2003年5月,林福久的另一个重要知情亲人,外甥王春江被纪委找去谈话,迟迟未归,引起了林福久的警觉。29日晚,当市纪委研究“双规”林福久的具体行动方案时,林福久也在进行安排,他找到大哥林福昌,要他准备出去躲躲。林福久被“双规”当晚,其妻惊慌失措,马上给林福昌打电话:“大哥,刚才福久被市纪委带走了,你赶紧跑吧!”69岁的林福昌立即驾车出城,星夜逃往大连。

就在林福久危机四伏时,这个吝啬的家伙,为哥哥提供的“逃跑路费”只有1000元钱,后来在大连只好住小招待所心惊r跳地度日……

难怪林福昌到案之后,像其他亲人一样竹筒倒豆子,很快就把自己掌握的林福久的问题,全部交代了出来。继而,他又领着办案人员找到了林福久存钱的保险柜,保险柜中有98张定期存单,满满装了一个提包,合计人民币719万元,美元67万元,港币26万元。林福昌还把逃走前,交给儿子保管的现金237万元,全部交给专案组。现金合计人民币超过1500万元。

俗语说:兔子不吃窝边草。林福久什么草都吃。由于他对家人的吝啬不仁,他自私到连家里人都不信任了!岂能怪亲人们手下无情。

也许是因果报应,也许多行不义必自毙,当林福久问题暴露后,亲人们大义灭亲,纷纷揭竿而起,纷纷检举揭发。

由于林福久亲属配合、帮助专案组寻找赃款赃物,专案组很快就掌握了他涉嫌违法犯罪的主要事实证据。其实,他利用职权疯狂敛财的行为,不仅在鞍山市企业界早已民怨,在他家里也后院起火。查处林福久之举深得民心。

2003年6月18日,在林福久被“双规”后的20天,林福久不停地嚷“我要见纪委领导”。办案人员与他第一次正面接触,专案组选调纪检委、反贪局的精兵强将组成谈话组,精心设计了谈话方案,十台电脑同时开机做笔录。

林福久强作镇静,比比划划地自我表白。同时他也在试探办案人员的虚实。但是办案人员的沉稳表现,非常了解底细的问话,令林福久备感压力,感到害怕,他明白他那坚如磐石的屏障,最可靠的后院起火了……

第二天,林福久就主动放弃了“抵抗”,开始妥协。正式谈话三天后,林福久交代了20个问题,涉及违法乱纪金额100多万元。同时,专案组调遣市纪委、检察院14名办案人员组成三个办案小组,针对林福久交代出的问题,进行外部核查取证。

在谈话间歇,林福久感到危机真来了,他回到屋里休息,一遍遍嘀咕:“这百十来万,够判10年的了。”

此后,随着林福久又陆续交代出其他重大问题,他自己为自己量刑:“这回够判无期的了。”

调查组最终核实:林福久名下的个人资产总计超过了5000万元。如果从1993年4月到2003年5月计算,林福久在鞍山市检察院和公安局任处长、局长的10年时间里,每年敛财500万元。也就是说,他的非法收入平均每天超过1万元。

随之,办案人员又从山东起获了林福久的玉器,动用了两个集装箱才得以运回鞍山。办案人员清点整理和搬运这些物品用了整整8天时间。

在专案组的强大攻势下,林福久就像一个输红眼的赌徒,很快就把手中捏的那“三张保命王牌”出完了。结果人算不如天算,他栽在自己的自信上,他栽在自己的吝啬上,他栽在自己的迷信上。他自掘坟墓。他输了,他输得“太惨”了!远的不说,沈阳慕马大案中的两个主角慕绥新和马向东,尽管在社会上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是最亲的人还表现出了亲情。慕绥新在最后岁月里众叛亲离,起码还有平晓芳那柔弱的肩膀、温柔的港湾可以依靠;马向东胡作非为,万人怒骂,做了许多对不起妻子儿女的事,起码还有妻子章亚非,在狱外为他上窜下跳,奔走呼喊,全心营救。可林福久什么也没有了,昔日欣赏他的上级都不敢靠前了,他轻视的老百姓咒骂他,他勒索的企业家们纷纷揭竿而起。最后就连亲人们,不仅不保护他,不仅不保持沉默,还都积极地检举揭发,主动地带领专案组,去起获赃款赃物。那一刻,林福久觉得自己就像一只被拔光羽毛的鸟,身上什么也没有了。尽管被关在屋子里,已经感受到了冬天的寒冷、浑身瑟瑟发抖。他的内心已经崩溃了,被关押22天后,就退到最后的底线——走坦白从宽之路,交代了许多专案组没掌握的情况,争取保住生命。连他的律师都不止一次地对记者强调:法律应该有严肃性,林福久都坦白了,坦白了专案组许多没掌握的罪行,就应该从宽处理,要不然谁还坦白呢?为此,2003年5月27日一审判决林福久死刑后,他表示继续上诉,那就是抱着一种侥幸心理,想保住生命。难怪,这个知法犯法者在公判会上,还荒唐地大声喊道:“我冤枉,我都已经交代了为什么还判我死刑?”

谁该为富豪警察的孤魂“买单”

今年54岁的林福久,从1993年4月开始,历任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税务检察处处长、鞍山市税警机构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鞍山市公安局税侦分局局长和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局长等职务。在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中,林福久被指控犯有受贿、贪污和重婚3项罪名,其中受贿事实47项、贪污事实3项。由于指控事实很多,公诉人花了将近半个小时才读完起诉书。

2004年5月27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林福久受贿、贪污、重婚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贪污罪和重婚罪数罪并罚,判处林福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追缴其犯罪所得704万余元。一审宣判后,林福久要求上诉。

2004年7月2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依法对林福久受贿、贪污、重婚上诉案公开宣判:驳回林福久上诉,维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2004年12月24日上午9时,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大会,宣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对犯有受贿、贪污和重婚罪的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原局长林福久执行死刑的刑事裁定和执行死刑命令。公判大会结束后,林福久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令人们意想不到的是,媒体公布了“林福久案”一审和二审的消息后,情妇王歆精神失常了。她经常疯疯癫癫地说:“林福久可把我坑了,他口口声声说我是他最爱的女人,原来跟他一起犯重婚罪的不是我呀!”

而这位如此身价的警察,在中国警界恐怕无人能比。他因为拥有不法来源巨额财富,被讥讽为“中国第一大款警察”,大款警察、富翁警察、霸王警察。然而,就是这样一位令全中国都关注的人物,离开人间时是悄悄地走的,没有一点声响,他是被执行注s死刑走的!走得连新闻媒体都感到太迅速了,纷纷惊呼:他咋这么走了!岂能一死了之?

综观他的人生,他生于农村,深受传统教育影响,骨子里就要出人头地,就要拿钱比别人多,就要位置比别人高,就要好汉占九妻。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做到了。然而,成也萧何、毁也萧何。他毁于贪官的流行病——贪财贪色,成为这一流行病的又一“牺牲品”。

2005年1月10日,他所在家乡的一张报纸,以“中国第一大款警察赃物筹拍”为题,低调报道了此消息,并声称:“铁笼”内陈列的2000余件物品,将变成资金上缴国库。于是,林福久的名字再一次吸引了世人的目光,使人们那还没有平静的心,再一次掀起狂涛。我想吸引人们眼球的,不仅仅是那些珠宝玉器,而更多的是深深的思索。

该报道称,这些物品是“中国第一大款警察”林福久所得赃物,鞍山市恒托拍卖行将对其进行公开拍卖。这是辽宁省继“慕马案”赃物拍卖后,第二次大规模公开拍卖罚没物品。林福久确实有附庸风雅的癖好,正是因为这样,这里每一件玉器、瓷器、字画、名表、象牙雕等背后,都可能有一个或惊人、或动人的故事。无疑,这里每一件古玩都渗透与耗费着他那千方百计、不择手段的心血与智慧。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今天这些心爱之物却成为他作为中国警界最大腐败分子的有力罪证。

据说为陈列这些赃物,从2003年秋开始,有关部门已经在鞍山市辽南古玩市场建造“铁笼”。

鞍山市辽南古玩市场位于鞍山闹市区。该市场二楼有一块铁丝网焊成的“特殊领地”。这里便是被新闻媒体称成陈列林福久赃物的仓库“铁笼”。仓库戒备森严,大门锁着三道大锁,“闲人免进”四个大字,在公安战士四周守护下,显得格外醒目。据说从仓库建成时起,相关部门开始往里面运送各种赃物,这个运输的过程一直持续了近两个月,直到2004年春节才基本全部入库。

“很多瓷器、玉器都易碎,运输不是很方便,而大的玉器搬运起来更为困难,要好几个人一点点挪才能放进去。”古玩市场内一位业主见证了整个搬运过程。

因为无法靠近,只得从铁丝网向里望,场景惊人地壮观:近300米的大厅内,各种古玩玉器、没有开封的书画、瓷器、象牙雕等,可谓琳琅满目夺人心魂。物品陈列非常有序,在仓库的左侧,陈列架上摆满了古玩玉器,中间摆放着的全是巨大的玉雕,正对着大门醒目的“一帆风顺”玉雕足有两米长……一位玉器店老板说,这些玉器价值千万,许多老玉价值连城。而据专业人员保守估计:仅古玩珠宝足可以开18家古玩店。

“一个人能有这么多东西?那房子得多大啊!不可能。”

“他弄这么多东西干什么啊,往哪摆啊。”古玩市场内的顾客看到这些赃物时,都不敢相信这竟是一个人的赃物。

此次公开拍卖的赃物中,主要包括玉器、瓷器、象牙雕、字画等几大类,共有2000余件物品。据介绍,其中瓷器、玉器较多,字画类物品所占比例较小,除了有当代画家范曾的人物画作品外,还包含了林福久本人的绘画作品。

“中国第一大款警察”林福久,10年来聚敛钱财5000余万元,日均捞进一万多,巧取豪夺,强买强卖,无所不用其极。其斑斑劣迹无情地亵渎了“人民警察”的崇高名誉,足以让中国的执法战线蒙羞,是执法队伍的奇耻大辱!

林福久案极大地震惊了中国的老百姓,也为公安队伍出现如此败类感到酸楚和茫然。人们不禁要问:是谁成就了大款警察?是谁慷慨地给了大款警察生存空间?他给国家和人民造成这么大经济损失,究竟谁该为林福久案买单?

这已经不仅仅是司法机关无法破译的疑问,也是新闻媒体极其关注的话题。

记者从鞍山市有关方面了解到,1998年,林福久之所以能当上税侦分局局长,是因为“一直有人在背后帮他”。当时大家都反对林福久当税侦分局局长,可“到了第二天下午,他还是被宣布出任税侦分局局长”。一位了解内情的人说,“当时打算让林福久到内保分局,可有人打电话不同意!”如果没人在背后支撑,他能发展到今天如此地步吗?难道他是游离于整个公安队伍之外的“独行侠”?是谁使他“带病”一路飙升?又是谁为他的腐败大开绿灯?

林福久这样一个劣迹斑斑的恶g、强盗,却能在鞍山这块地盘上,长期占据着检察院税检处处长、公安局税侦分局局长、公安局内保分局局长这些要害部门的要害岗位,这该是谁的责任?这不等于把硕鼠放进了米仓,把强盗迎入了银行吗?

在2000年政府机关103个处级行风评比时,他任局长的税侦分局全市倒数第一,无论是普通百姓,还是领导干部,没有不对林福久有意见的。“可他为什么依然能够稳坐泰山呢”?一个普通警察“如果没人在背后支撑,他能发展到今天如此地步吗”?

可怕的事实是,这些不仅没有给林福久带来丝毫“麻烦”,他还成了一些人心目中有魄力的好干部?

公安历来是双重领导,对林福久这种坏人的任用,有关地方党委和上级公安机关,是无意失察?还是故意放纵?当初提议和拍板重用林福久的人,如今要负什么责任?总不能让那些本该选贤任能、造福社会的人,却滥用职权、重用作j犯科之徒,而不付出必要的代价。

林福久在鞍山市横行数年,恶贯满盈,臭名昭著,怨声载道。“林福久太黑”、“林福久是酷吏”、“是霸王警察”、“富豪警察”、“流氓警察”,在鞍山市几乎路人皆知,到处疯传,民众早就多有揭发举报。有关部门为何充耳不闻、不及时作为?是麻木不仁、渎职,还是其中另有隐情?

据新华社消息,此案由于中纪委的直接介入,才势如破竹、真相大白。这又是为什么?按我国行政序列级别论,鞍山是地级市,该市的公安局是副市级或县处级而已,而公安分局的局长,按常理则是名副其实的科级干部。以上推测倘若成立的话,林福久官位再大,充其量不过一个副处级。就这么一个小小的“副七品芝麻官”,一个小小的“腐败麻雀”,竟有劳中纪委的“大驾”,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是否因为涉罪案值巨大?还是关系网错综复杂?如果中纪委没有c手,或者说至今仍袖手旁观,那么林福久会怎么样?能不能依然逍遥法外?对此,当地有关方面要负什么责任?

还有一个现象在这起案件中更值得注意:那就是当地有关单位,一直对新闻媒体封锁消息。是的!清水衙门出了一个“富和尚”!鞍山的法律部门出了一个震惊中外的大贪官!这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我们理解鞍山的纪检司法人员,都有强烈的荣辱感,家丑不愿意外扬。鉴于案情重大,牵扯面太宽,怕案情传到社会上去,会影响正常办案;每位专案人员都有很强责任感,有严明的纪律,怕新闻媒体惹是生非,帮倒忙,一直守口如瓶。反正整个案件在爆发那一天起,一直是在严格保密、严格纪律的状态里进行的。直至今天被告人的律师,还不愿意提供判决书。其高度保密的程度就可见一斑。

还好,我们的新闻媒体,充分发挥了舆论监督作用,千方百计把案件的进程,尽快地报道出去。在全国各大报纸发表了近万条消息,在各大网站也贴出了几千条新闻。无疑,这些对案件的进展,都起到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

为此,我们再设想一下,假如我们的新闻单位没有声音,网上没有消息,那么,这个案件能不能这么快结案呢?

林福久本该是人民的卫士,正义的化身,却异化为明火执仗的强盗,其种种方便条件和宽松的环境,是谁提供的?我们不能因为林福久被绳之以法,就淡化和模糊了有关人员的责任。

在我们侦破的所有贪污腐化的大案要案中,都有一个铁的规律,那就是拔出萝卜带出泥。林福久案却很神奇地成为孤立的惟一。难道这正常么?这可能么?总之,应当有人为林福久案“买单”,或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或绳之以法。我想总不该叫林福久寂寞地唱独角戏吧!

副部长走向被告席

海剑

李纪周案发时近58岁,是副总监级警衔的高级警官,同一级别的警官全国仅10人左右,相当于军队的中将级军衔。他被定罪,成为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被定罪的最高级别执法人员及纪律部队官员。李纪周案件,被誉为中国公安反腐第一大案。

中纪委和监察部在通报李纪周案件时,还透露了李纪周为赖昌星干的其他事,诸如:帮助远华公司办理香港、内地两用汽车牌证,指示福建公安部门要为远华走私的汽车上牌照等等。据称,李纪周在回答有关方面询问赖昌星所给的钱是否属于贿赂的时候,显得很无奈,几次说的都一样:“按照中国法律,算吧。”

李纪周当公安部治安局局长的时候,月工资七八百块钱,是当时中国警察中局长的最高标准。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后,月薪一千元左右。当了公安部副部长,薪水又涨了三四百元人民币。

就这样的收入标准,李纪周却拥有至少数百万的财富。他的妻子的工资比他还低,李纪周的财富从何而来?

方工为首的专案组揭开了这个谜底:李纪周把他的“乌纱帽”——他的警衔当做挣钱的工具,把执法权力作为“寻租”的筹码。

李纪周案的公正审理,揭开了中国打击司法腐败史上的重要一页。方工和他的战友们以出色的公诉向世人警示:执法权力不容寻租!

2000年8月初的北京,热浪还在肆虐,酷暑还在抖着余威。

8月9日,举国关注的成克杰案,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即判处成克杰死刑),看到裁定书,作为成克杰案第一公诉人的方工终于可以稍稍松口气了。当然,他松口气的感觉和表现纯粹是朴素的“相对论”。他不抽烟,不可能“一壶酽茶一包烟、吞云吐雾赛神仙、优哉游哉一天又一天”。他也不大会一张报纸一杯水安安稳稳坐够半小时。不是因为他缺乏坐功,事儿太多,仅仅日常的听取案件汇报、阅批案件就够他忙活的,何况众所周知的他工作主动、细致,为人随和、热情。

8月10日,方工并没有休息。像往常一样,桌上排着四五摞案卷,堆得高高低低、略显凌乱。他翻看着、记录着、批写着。虽然他常教育属下案件不分大小、一律认真对待,不过,他现在的确是没有前些时办成克杰案时那么大压力,那么沉重的受挤压的感觉。释去重负的心情,甚至使他感受到了早秋的丝丝凉意。

电话响了:“方工,我是老叶。下午一同到高检开会。1点钟走。”第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上诗说话历来简明扼要。

这个很平常的电话却让方工隐隐有了一种大案又到的预感:分院副职一般不会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会议;自己一直主管办案、直接办案,去高检开会当然与办案有关;以往所办的大案,都是在高检检委会上接受的任务。今天去开会,没准儿又有案子交办,有案子还小得了?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会议室。

下午1时,叶上诗、方工和市院副检察长刘漳南准时到来时,高检院副检察长梁国庆、赵登举、赵虹、张穹、政治部主任邱学强、公诉厅厅长姜伟、副厅长白贵泉已经就座,没有其他人。方工的预感愈发强烈。

赵登举:“通报一下对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立案侦查以来的进展情况……”

果然!

梁国庆:“北京市检一分院办理过不少高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司法界、法学界和社会舆论都反映很好,中央和高检院也很满意。今天上午,高检院党组研究决定:李纪周案由北京一分院负责公诉。为提高效率、加快进度,明天就提前介入案件侦查,与侦查部门合作,梳理现有的证据,提出补充侦查建议。……一分院尽快成立专案组。公诉厅建议方工同志担任第一公诉人,大家看怎样?”

领导们赞同的目光集中向方工。

方工看到了诸位领导眼神里面的信任和期待。

虽然方工给人的印象多是平静、沉稳,这么多领导的如此信任还是让他有些激动。他知道,这样的案子备受国内、国际广泛关注,影响大,整个办案过程要求极严、质量要求高,要经得起时间和公众的检验。这类案件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取证难是不言而喻的。还有一个特殊之处,李纪周是一个老公安!作为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高级官员,反侦查能力自不待言。对于他方工,一言以蔽之:任务艰巨、公诉难。高检院领导直接点名让自己担任第一公诉人,何等的信任!方工深感任务光荣而艰巨、责任重大。他的语调显得有些不稳,但很坚定:“一定不辜负领导的期望!”

遴选新的公诉人

从高检院归来,刘漳南、叶上诗、方工立即向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海峰做了汇报。汇报后,一分院党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专案组的组成人员。

方工提议从公诉一处抽人,这多少有些出乎其他同志的意料之外。因为按多年来的惯例,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一般由公诉二处办理,他们业务熟练、经验丰富;公诉一处办理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是长项,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力量相对弱些。如此重大的案件交给这类经验不怎么成熟的公诉一处,作为第一公诉人的方工,是怎么考虑的?

方工谈了自己的想法:一是公诉二处几位业务骨干办结成克杰案刚刚二十来天儿、办结李平案刚刚十来天儿,都很疲惫,应适当休整;二是办理大案是培养、锻炼人才的最佳途径,应该给公诉一处的同志锻炼机会;三是这类案子虽非公诉一处的强项,但公诉一处有几位同志也具有承办如此大案的足够的基础、条件和实力:

王忠华,市检一分院公诉一处处长。1979年从部队转业到海淀区检察院干了十年起诉工作,承办过各式各样的大案要案;因为业务能力强、办案质量突出于1989年调至市检分院(一分院前身)起诉处经济案件组(公诉二处前身),当时方工任起诉处副处长;1991年底到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参加过半年培训,1996年完成中国政法大学法律本科学业,1999年完成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研究生班学业;1992年6月起任副处长,1998年4月提升为处长。先后办理过魏京生y谋颠覆政府案、“法轮功”组织骨干李昌、姚洁、王志文、纪烈武等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故意泄露国家秘密、非法获取国家秘密、非法经营案(1999年)等,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同志们公认他踏实认真、不怕吃苦、肯动脑子钻研业务。他先后荣立一等功2次、二等功3次、三等功1次,1997年被评为中共北京市国家机关工委先进工作者,1999年被评为北京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多年来,不但注重提高自身修养,还善于组织协调,善于调动大家积极性,在全处队伍管理和业务建设等方面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公诉一处也成为院里的先进单位。

朱兰,主诉检察官。1984年在北京大学完成四年学业分配到市检分院。工作之余继续刻苦自学,1987年又完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北京大学法律本科学业。有13年的审查起诉工作经历。1999年通过严格考试首批被任命为主诉检察官。十多年来办理了不少有影响的大要案。提起他,同事多会说:经验丰富,头脑清晰,勤奋肯干,业绩突出,不爱张扬。

陈速,主诉检察官。1994年大学毕业就到公诉一处工作,1996年因成绩突出荣立三等功,1999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被评为首都五好检察干警、优秀共产党员。1997年曾参与办理市直某机关下属的上市公司海南民源农业发展公司(股票名“琼民源”,是“中关村”前身)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案。该公司的虚假财务报告直接导致2元的股票飚升至24元而停牌。年轻的他,已经历过大案考验。在同事眼里,他肯钻研、工作努力,业务素质较高。

书记员王大东,法学硕士,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学习勤奋刻苦,法学理论强,书写又快又好,精通电脑、办公自动化和多媒体示证系统。

这些同志的共性是:政治可靠,责任感强,事业心强,业务素质高,团队精神强,能互相配合,形成合力。

党组会经过充分研究,采纳了方工的建议,确定由方工与王忠华、朱兰、陈速共同组成公诉人阵容,王大东担任书记员。

为保证李纪周案查办工作的高效进行,北京市检察院指派审监处副处长权利新、代理检察员石磊准备李纪周案的二审工作,并与一分院的同志共同组成“8·10”专案组。8月10日晚上,专案组的同志们匆匆与家人告别,集体进驻高检院西区的招待所。

卷中初识贪官

1944年12月18日,李纪周出生于延安,他的父亲是名老红军,安徽省金寨县人,参加过长征,延安时期已经从事公安工作。建国初期进入公安部工作直到离休。他的母亲也是老红军。老两口都爬过雪山、走过草地、走完长征。在这样的革命家庭中成长起来的李纪周走上先穿军装、再穿警服的人生之路,颇有子承父业、顺理成章的味道。1969年,他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随即分配到北京卫戍区警卫一师,成为一名军人。1979年11月转业到公安部消防局工作。这些,比起一起玩耍、在公安部大院长大那些的孩子,还不至于使他产生多少优越感;相反,他因小儿麻痹后遗症,一条腿残疾(也许让人费猜疑,军队和公安机关都对身体条件要求很高,当初他是怎样成为一名军人、又怎样进入最高公安机关的?二三十年了,没人能说清。有人推测,与他的革命家庭出身有关:我们愿把虽然身体残疾却是仅有的一个的儿子献给祖国边防,谁能说不感人?),时有自卑感。真要找出他与同伴的不同,最明显的就是他不如小伙伴们活蹦乱跳。他身体弱,以至于十来岁了,他父亲有时出门还背着他,乘公共汽车还为他占座位,怕他站累了、挨挤了。

计算起来,李纪周出生时,他父亲已经41岁了,而李纪周也是家里惟一的儿子。先前公安部宿舍在木樨地,每天早上有班车接送。有经常坐这一班班车的人士回忆说:“他爸爸真是疼受这个儿子,经常早早地起床,到班车上占一个座位给李纪周。”父亲1998年去世,时年95岁,而这年年底李纪周即被“双规”,所以也有人感叹:“幸亏他爸爸‘走了’,否则不知会多伤心。”

“干干净净”,这是多数人评价李纪周所通用的一个词,而且,“他的头发总是弄得锃亮,根根细致,根根到位”。公安部里的老人评价李纪周是“懂礼貌”,在部里如果碰见老人,有职务的,李纪周一律叫职务,没有的则叫“叔叔”、“阿姨”,即使后来他坐到了副部长的位置,仍然如此。有人观察到,在部里食堂吃饭,打菜的师傅给别人半勺,给他会是一勺。当然,这时李纪周已经是副局级了。“不过,很难说别人是冲着他的官位去的,与他同级别的官员也很多啊。”即使在这些非常正面的评价里,也有一个共同的判断:“(李纪周)特别爱玩。”而治安局所管辖的领域,在过去一般描述为“特种行业”,也即酒店歌厅舞厅、大型文艺体育表演……在最近20年里,“特种行业”早已成为城市化的象征。

李纪周的升迁,多大程度上得到他父亲的帮助?这个问题,无论是李纪周曾经的上司,还是后来接任他位置的官员,答案很一致:“没有!”

李纪周的父亲是安徽金寨人,参加过长征,许多在公安部工作过的人都对他有记忆,说起他,大家首先会说起他的外号:“老天爷”。这个外号的来由有解释说是他的口头禅就是“老天爷”,所以别人慢慢地也这样暗地里叫他了。还有一种说法是,他是工农干部,文化程度不高,一直在公安部办公厅行政处工作,经常需要管理的是工人,而他又保持着军队的工作作风,因此被称为“老天爷”。

法庭上的李纪周神情黯淡

“老天爷”给人的印象很好,他不是那种一板一眼,严肃过分的人,随和再加上他的资历,大家在敬重之余颇有好感。后来离休了,他经常到公安部老干部活动中心打麻将,身体很好,但耳背了,所以听不见别人说话,只有他一个人大声而快活地说个不停。他离休时是办公厅副主任身份,但享受副部级医疗待遇。熟悉内情的人士透露说:“以他爸爸的位置与关系,想帮儿子,最多也只能在他进入军队与公安部的时候,往更高层的位置走,很难说帮得上。”

李纪周引起人们关注是1980年公审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时期,他成为专案组成员。能够进入这样的专案组,至少在当时是重要人物的象征。据说审判“四人帮”前,专案组首先要模拟预审,找人模仿他们,看他们会提什么问题,然后研究对策。李纪周在专案组负责模仿江青。大家都知道江青最难对付,而挑选李纪周来模仿她,可见李纪周的观察能力、想象推理能力和模仿表演天赋得到了专案组较大范围认可。他在模拟审判中扮演的江青,惟妙惟肖,在场的人都拍案叫绝。这段特殊经历,似乎为刚刚进入司法机关的他奠定了良好基础,并成为他仕途腾飞的一个。

李纪周虽然从小到大都住在公安部大院里,可他任副局长之前,公安部大院的人一直对他没什么很具体的印象。当然,模仿江青之后就大不一样了。1981年8月才任科员,1983年8月就破格提任治安管理局副局长,让人刮目相看。1989年11月,升任治安管理局局长。1992年,下派到广州市公安局挂职锻炼一年,担任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1993年3月升任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4月12日后分管出入境边防管理局、交通管理局,联系、指导民航公安局。这时候49岁的他,已经是副部级领导干部。1993年6月担任全国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副组长。1995年12月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12月4日后分管办公厅、边防局、出入境管理局、交通管理局,联系、指导民航公安局。1996年5月29日后分管办公厅、边防局、出入境管理局,联系、指导民航公安局。1998年8月后分管办公厅、边防局、出入境管理局、信息通信中心,联系、指导民航公安局。

在公安部大院里,有人说“李纪周有能力,思路敏捷,办事果断,关心下属、不拿架子”;有人说“他给人的感觉干净利索,连头发都总是弄得锃亮锃亮,根儿根儿到位”;也有人说“如果方向明确地交待他办一件事情,他会效率很高地完成;但如果让他自己拿主意独立做什么,就相对差些”。公安部里的老同志则多爱夸李纪周“懂礼貌”。在部里如果碰见老同志,有职务的,李纪周一律叫职务,没有的则叫“叔叔”、“阿姨”,即使后来他坐到了副部长的位置,仍然如此,颇得好评。

然而,李纪周这样一个仕途顺利,位高权重,而且颇受好评的人物,何至于落入犯罪的深渊,成为阶下囚?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交错了朋友,没管住自己,没管好家人”。

粗略看看卷宗,方工觉得,李纪周案比成克杰案难:李纪周根红苗正、一帆风顺,人称“生在红色延安,长在红军家庭,学在红色学府,锻炼在绿色军营,升迁在绿色警坛”。多起罪行与走私有关,而他案发前却担任全国打击走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职务;曾参与办理许多大要案,尤其是参与过查处“林彪、江青反党集团案”,见识过大场面;长期在公安机关工作,熟知司法机关办案程序和关键,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高超的反侦查能力,这些均远非近乎法盲的成克杰所能比拟。李纪周的妻子程辛联是他大学的同学,同样出生在高干家庭,父亲曾任内务部高级领导。再加上该案主要证人如赖昌星、汤松新都在逃,许多重要证据难以取得。这案,谁能说不难!——不难,还用得着你方工!

方工的一位同事说过,方工从来不是在做官、只是在做事。方工说:“官就是官职,官职不就是职责吗?既如此,做官不就是履行职责、不就是做事么。”他所做的事,多半是办案,案中人不乏形形色色的官。这些官,比他大的有,比他小的也有。这些官们对“做官”与“做事”的诠释往往与他不同而高见频发。对于这些,方工时有见惯不怪的感觉。每当办完一件案子,长舒口气的同时,这些官们的所作所为往往让他咬牙切齿、痛心疾首。

经办过的大案不少了,见过的贪官恶迹多了,常理似乎不应再对贪官所作为大惊小怪。可是,三天过去了,李纪周案的2000多页案卷材料看完了,脖肩僵直、腰酸腿麻的方工,仿佛看到一个贪官的影像隐约走近……这些年反腐败浪潮掀翻那么多高官,还没见过敢这么干的!方工震惊了!

令人震惊的事实

1993年底,时任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全国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副组长的李纪周在厦门参加庆祝厦门特区成立十周年纪念活动时,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局长毛凤平、厦门市委副书记刘丰、厦门市胡里区区委书记许甘露向他大谈赖昌星如何如何了得。后来毛凤平又找机会将赖昌星介绍给了李纪周。短短接触,李、赖二人内心均发相见恨晚之叹。当时的赖昌星已经通过走私聚敛了大量财富,在厦门呼风唤雨、一手遮天,但他仍不满足。也许是内心的惶恐不安,也许是急于发展、再上一层楼,他要在北京、在中央机关“打开局面”。遇到在仕途上鸿运当头的李纪周让赖昌星感到兴奋,而赖昌星的慷慨、豪爽和财富也同样令李纪周佩服。李纪周不仅看重赖的能量、财力,对他的行事风格、做派也颇为赞赏。他不止一次地对周围的人称:“他才真正像个?